广东建“黑名单”制度 惩治企业制假售假

记者从22日召开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将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违法者的失信惩戒,促使生产者、销售者自觉诚信经营。

《条例》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圳小商品批发,就是要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开制度,将生产者的违法行为记入监管档案,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除了建立“黑名单”制度外,《条例》还建立了销售者首负责任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

《条例》将于2012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