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馒头血案引发的法律相关的思考

在近段时间,无论是网络、电视、报纸等等各种可见的媒体上都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就是针对最近胡戈在以陈凯歌的《无极》为蓝本进行重新剪辑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问题。对于这次以“戈”对“歌”的这场大讨论中,可以这样认为,社会舆论基本上是一面倒地支持胡戈,进而大量地批评陈凯歌,可以说,胡戈在这次战斗中曝光十足呀!也因“歌”而声名远播。
在这次的新闻媒体的大量报道和社会舆论的大量冲击下,基本上都是讨论的是一个问题,就是胡戈的作品怎么怎么好,而陈凯歌的作品又怎么怎么不好。进而引发出胡戈的作品是很有创意,以及我们要对后进者加强培养煅炼的问题。不过,在此我不得不承认,胡戈的馒头血案剪辑得非常的不错,很有创意。而陈凯歌的无极作品嘛,从画面上来评价还是可以的,情节内函嘛,则不敢恭维。其它的不想说了。
不过,创意和技术是一方面,小胡同志所用的画面内容所涉及的一个问题——法律,却没有任何人看到和任何一家媒体提到过,固然,也有个别媒体引述了两“戈”“歌”的代理律师的一些法律叙述,但就是没有人认识到关于这一行为的知识产权问题。对于知识产权问题在我们当时情况下很多人都认识得不深,也不注重这样一个问题,所以,在国际上也吃了不少的亏,由于这次的事件,是否大家也应该深层次地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呢?
于上,我们在平时看待某些问题的时候,是否应该更深入的思考一下,我们的这一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做得,都应该三思而后行呢?实际上,在这次的问题大讨论中,无论是谁输谁赢,我们都应该冷静以对,不应该头脑发热地单纯做出一些不应该的行为。应该在深入地认识了问题的本身过后,再来评价问题的对与错。毕竟我们是生活在文明与法律的社会前提之下的,如果谁都可以去任意的违反和破坏法律,那么,我们生活的环境是不是就要在一种无序的境况中了呢?我想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大家都是非常的清楚的。我这样说并不是说就支持谁谁谁,而反对谁谁谁,而是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
我可以这样认为,对于胡戈和陈凯歌之间这次发生的这一不愉快不事件,我们是否可以一分为二来看待。首先,单就作品来说,陈凯歌和胡戈他们任何一方来说,两个人的作品都是不错的,对于有这样很有创意思维的后进来说,陈凯歌是否应该可以大度一些,是否可以将胡戈的作品作为宣传自己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来看待,这样,对培养和发展后进,发展我国的影视产业也是很有卑益的,这样非但不会导致这次的不愉快事件的发生,还会使自己的形象和声望得到提高。其次,对他们之间这次发生的事件来说,也就是我的标题中提到的,也是这次我想说的主题,就是法律问题,对胡戈的行为导致了是否存在对陈凯歌的作品发生的侵权问题,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深入的讨论一下呢?
2006年2月21日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