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你打成年人,那是殴打。如果你打动物,那是残酷虐待动物。如果你打配偶,那算家庭暴力。

如果你打自己的孩子,却叫做行使父母的职责?再好好想想吧。



我们家的三个孩子都被我打过屁股--最大的今年13岁(男孩),他现在已经从打屁股这里毕业了。使用这个办法的结果是现在根本不需要这么做了。

在我家,只有两种情形会打孩子屁股--撒谎和不敬(比如和父母、祖父母或老师等顶嘴)。这种方法很管用,我几乎不用打两个年纪较小孩子(8岁的儿子和4岁的女儿)的屁股。

我认为可以从我们的文化中看到(问问任何一个老师)--现在整整一代的孩子(以及成人)是在重视自尊、没有体罚的家庭教育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如今的孩子根本不尊重大人,而大部分成年人对权威人士也毫无敬意可言。而且,他们都觉得自己得到所有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我相信这是家庭教育发生巨大变化(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当然这是另一回事)的直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