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解决方案 一、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四大焦点问题 居民医疗健康信息缺乏统一管理 目前,我国居民医疗健康信息记录不完整、缺乏统一管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居民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和发展。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 医疗重复检查现象严重,加剧看病贵问题 由于缺乏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各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各不相通,形成信息孤岛。患者去不同的医院看病,重复检查现象严重,造成医疗浪费,加剧看病贵问题。建立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共享和互认等是缓解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大量病人涌入大型医院,导致看病难 据统计,全国近八成的医疗资源分布在城镇,其中八成以上又集中在大医院,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导致大量患者涌向大医院,出现看病难问题。建立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等是缓解看病难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医患间信息不对称,医患矛盾愈演愈烈 当前,医患矛盾愈演愈烈,产生的核心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加强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搭建面向民众、面向医疗机构和面向相关企业的信息平台,建立一整套向卫生服务对象提供信息服务的系统,实现卫生服务信息公开,是解决医患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 二、用友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概述 用友医疗卫生信息化解决方案(UFIDA GMIS,简称“用友G系列”),是基于标准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全面解决方案,依据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试行)》、《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试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等标准开发而成,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区域内居民健康档案的统一管理,采用灵活的SOA架构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数字交换与共享,从而为各医疗机构开展卫生服务活动和区域协同提供支撑,在本区域内建立一套规范化、社会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医疗、保健、防疫、卫生监督等一体化系统,实现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协同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提供卫生管理与决策支持功能,合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 用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解决方案全景图 三、用友G 系列解决方案及服务对象 解决方案简称 全称 服务对象 G(GMIS)系列 区域化居民健康档案系统 基础版 卫生局社区卫生中心及乡镇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标准版 卫生局和社区卫生中心 区域化乡镇医院系统 标准版 卫生局和乡镇医院 基于EHR的 区域卫生信息系统 卫生局及其下属医疗及卫生机构 1)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 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及《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等标准的建设要求,以区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中心,构建区域内互通共享的卫生信息数据平台。 区域医疗卫生数据中心:EHR、EMR、诊疗信息(含医嘱及处方)、PACS/LIS报告等医疗数据;(支持PACS图像集中或分布存储) 主要功能:数据共享(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协同医疗(双向转诊等)、便民服务(网上信息查询等)、统计分析。 2)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设 以居民个体为主线,对个人全生命周期中存在的健康问题与干预措施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分析,形成有关个人纵向生命全程的数字化健康档案,实现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方便社区卫生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HR跨越不同的机构和系统在不同的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实现医疗信息交换和共享,是整个区域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及信息来源。 3)区域医疗数据的整合 整合区域内各类医疗机构的HIS\EMR\PACS\LIS等数据,实现居民各类医疗记录的集中存储。 在区域内各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远程会诊等。在充分保证居民隐私的前提下,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数据的全面共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居民就诊就医模式的转变。 4)辅助卫生管理与决策分析 为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卫生数据采集、整理、挖掘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及时掌握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实现卫生绩效考核,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辅助卫生管理与决策。 5)居民健康服务 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服务制度及安全性管理措施,通过Internet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健康咨询、专家预约、个人会员健康档案查询等业务,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最终建成惠民便民的共享服务平台。 用友G系列解决方案面向对象的服务模式 四、用友G系列解决方案主要优势 遵循的标准: 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卫生部《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试行)》; 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试行)》; 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其它标准:HL7、XML、J2EE等多个业内标准。 参与卫生部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试行)》; 《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试行)》等。 拥有多个成功应用案例: 大连市社区健康档案系统(“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支撑体系与应用示范 工程、军民协同共建医疗服务示范工程); 江门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获得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方案”评选 “贡献奖”); 阳江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 来源:http://www.ufida.com.cn/subject/20100510/erji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