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程序设计基础
1. 基本概念
程 序:为解决某一问题而设计的一系列指令。
主程序:通常被用户直接执行的程序。
子程序:在程序中被调用的程序。
源程序: 由人用源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必须翻译成机器语言后才能被执行。
目标程序: 是源程序经过编译后所产生的机器语言程序。
可执行程序:
源程序被编译后产生的可被机器直接执行的程序,具有 .EXE 扩展名。在VFP中是指由项目管理器连编生成的、可脱离VFP环境运行的程序。
应用程序:
指为完成专门工作而设计的一组相互联系的例行程序和子程序。在VFP中是指一组 Visual FoxPro 程序、表单、菜单和其他文件经项目管理器连编后形成的单个程序,不能脱离VFP环境运行,扩展名为.APP。
例行程序:
按某种顺序排列的、使计算机能执行某种任务的指令集合,可以是一种专用的程序或作为程序的一部分。它可由若干个子程序组成。
2. 程序控制
(1) 顺序语句
即按程序中的语句顺序依次执行。
(2) 分支语句
条件语句:
情况语句:
IF 条件
命令组1
[ ELSE
命令组2 ]
ENDIF
DO CASE
CASE 情况1
命令组1
CASE 情况2
命令组2
…
[OTHERWISE
其它命令组 ]
ENDCASE
3. 循环语句
FOR
循环语句(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