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六与盗版

 
关键词:“神六”、盗版、知识产权、软件开发

 

今天早上9点,神州六号载人飞船发射成功,现实与象征意义重大,让人振奋。

 

近日来的另一个比较热的新闻是,中国加强网络监管、打击盗版。先不论力道与效果如何,认识与态度已经基本形成——将政府行为延伸到大众的信息空间。

 

长期以来,国内的盗版行为猖獗,众所周知。主要是宽松的知识产权政策的结果。不去讨论执事者的初衷为何,我这里只说效果:

1)        由于低廉的软件使用费用,使得电脑及相关软件的使用率迅速提高,信息产品普及度高速增长;

2)        电脑及周边硬件的需求及生产迅速增加,产能及资本的积累已经使部分内部竞争优胜者向外扩张;

3)        硬件产业,以及与非独立软件相关的通信、信息产业,形成规模并具备县新技术领域研发的能力;

4)        网络使用普及,使得网络媒体、与广告产业市场业已形成;

5)        独立软件的开发长期萎靡;

6)        由于外部软件的不断发展,而国内又并没有形成强大的软件开发力量和代码积累,使得国内使用者对国外软件的依赖越来越重;

7)        软件开发与使用的非良性循环已经形成;

8)        保护知识产权的压力日益沉重,受到的指责也越来越多。也使得政策的平衡,涉及面越来越广、制定的难度越来越高。打击盗版可能也只是一种权宜之策;

 

简单来说,知识产权政策宽松的结果是:信息场品使用面更广,硬件生产能力扩张,但独立软件开发能力瘦弱,对外依赖程度日益严重。

 

当国外的软件业热烈讨论知识产权保护的界定以及其可能产生垄断、寡头怠惰的问题的时候,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如何去保护它,如何有效地执行。

 

在中国的外国软件公司,很多收入(大约40%~60%)都来自于对使用盗版软件的机构的控告所得赔偿(或是私了)。但是,这种情况也只是暂时的,盖茨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愤怒的说:“受够了中国人,……他们喜欢盗版就让他们盗吧,总有一天会偿还的……”。懂得软件开发的人,应该多多少少懂得他这番言论背后的技术潜台词。

 

简单概括一下软件工业的特点:系统(及硬件设备相关的驱动程序)是受限的,应用是广阔的,网络是延展的。

 

文弱书生言事不言政。对于信息产品,国人(大部分是信息发达的城市地区人口)的接收、使用程度已经比较高,硬件生产能力很高,周边市场链已形成。能否引导整个产业进入下一个阶段,是执事者所需考虑的事情。神六的成功说明国人专心做事的能力,那我们还缺什么呢?

 

 

注:基于连通网络后的通讯能力,本文将个人电脑(PC)归入信息产品。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allan/archive/2005/10/12/253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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