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被删除的邮件会被转移到已删除文件夹,若按住 Shift 键再删除则会直接永久删除邮件。和恢复已删除文件一样,我们时不时也会遇到需要恢复已删除邮件的情况。

  对于尚保存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的邮件,很简单,直接选中,右击、选择移动到其它文件夹即可。可若是邮件已被直接按“Shift+Delete”键永久删除,或已经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删除清空,还能恢复么?

  办法当然是有的。

  当 Outlook(MAPI)  Exchange Server 相连时,无需借助特殊的工具,执行下面的操作即可。

1. 恢复从已删除邮件中删除或清空的邮件

  打开 Outlook 2010 “文件夹选项卡,单击清理栏中的恢复已删除项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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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 Outlook 2007,您可以在工具选项卡中找到恢复已删除邮件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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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中需要恢复的项目后单击左上角的×××信封标志即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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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恢复“Shift+Delete”永久删除的邮件

  由于恢复已删除项默认仅覆盖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的邮件,要恢复永久删除的任意文件夹的邮件,需对注册表作小小的修改使其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文件夹。然后再使用恢复已删除项恢复邮件。注册表修改步骤如下:

  打开注册表编辑器。

  在开始搜索框中键入regedit.exe,然后按回车键。(在 Windows XP 中,打开开始-运行,同样键入regedit.exe,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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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用户账户控制窗口弹出,请允许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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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键值。

  请按如下路径展开注册表项: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Exchange\Client\Options

  在 Optinos 右侧细节窗口空白处,右击鼠标,选择新建-DWORD。并将新建值命名为DumpsterAlway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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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赋值:双击打开DumpsterAlwaysOn,将数值数据栏更改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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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注册表,重新打开 Outlook。再次打开文件夹->恢复已删除项时,按“shift+Deletedit”删除的邮件会被列出,选中恢复即可。



也可以通过web邮箱恢复:

Https://https://outlook.域名/owa/,选择已删除邮件,恢复已删除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