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
与HTML
的交互是通过事件来实现的。通过侦听器来预定事件,以便事件发生时执行相应的代码。这些侦听器用于为事件处理程序属性赋值处理函数、可以是addEventListener
,也可以是attachEvent
,后边将详细讲述。
事件流
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事件流,所谓事件流就是页面接收事件的顺序。DOM2
规定了事件流有三个阶段,捕获阶段、处于目标极端和事件冒泡阶段。也就是说较为不具体的节点先收到事件(例如document
),一层一层往下传播事件,直到到达目标元素。我们可以根据需要在捕获阶段拦截事件,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依旧在冒泡阶段处理事件。需要注意的是IE的事件冒泡是说事件从目标元素开始一层一层网上传播事件,直到遇到document
。
事件处理程序
接收到了事件,我们要对它做出相应的处理,这就用到了事件处理程序,其实就是一个函数。
事件处理程序可以是直接以标签onclick
属性值存在的一段代码,我们称之为HTML
事件处理程序,这种事件处理程序在执行的时候会扩大作用域,可以访问document
和自身的成员,如果目标元素是表单,还能访问父元素form
中的其他元素。其扩展作用域方法为:
function(){
with(document){
with(this){
//元素属性
}
}
}
DOM
先后提出了DOM0
和DOM2
级的事件处理程序,DOM0
级是通过JavaScript
指定事件处理程序的传统方式,即给事件处理程序属性赋值函数。DOM0
级的事件处理程序被认为是元素的方法,因而在元素的作用域中执行。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
btn.onclick = function(){
alert(this.id); //myBtn
}
DOM2
级的事件处理程序指定了两个方法:addEventListener
和removeEventListener
,他们接收3个参数,分别是事件名、作为事件处理程序的函数,一个布尔值,这个布尔值为true
时指定了在捕获事件阶段调用事件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为false
,即在事件冒泡阶段调用事件处理程序。
前边说到了IE的事件流是事件冒泡,那么第三个参数就不需要了,在IE事件处理程序中指定了类似的两个方法:attachEvent
和detachEvent
。DOM2
级事件和IE事件都可以为目标元素添加多个事件处理程序,而DOM0
级则只能指定一个事件处理程序。另外DOM2
级事件和IE事件对事件的执行顺序是不一样的,DOM2
是按照事件的添加顺序来触发处理程序,而IE则是先触发后添加的事件侦听器,即与DOM2
相反。
另外值得提一下的是IE的attachEvent
与DOM0
、DOM2
级方法的事件处理程序的作用域不一样,前者会在全局作用域中执行,而后者在当前元素的作用域内执行。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
var handle = function(){
alert(this === window); //true
}
btn.attachEvent(“onclick”, handle );
因而在自己编写跨浏览器的事件处理程序时要注意一下IE的作用域的问题,以及DOM0
只能支持一个时间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