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网络专门知识,以数字化工具对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进行侵犯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网络诈骗犯罪,是指行为人借助网络,利用数字化工具,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犯罪是一种对网络空间里的信息进行盗用、滥用的行为,网络诈骗犯罪作为网络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也具备了这一特征。这里指的犯罪为犯罪学上的概念,不以刑事法典规定的犯罪为限,以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为充分条件,刑事违法性为非必要条件。这里谈及的网络包括因特网以及其他专用的局域网、广域网。
在数字化时代,各种各样的骗子也渐渐地认识到网络这一虚拟空间里存在有十分丰富的可资利用的诈骗资源,于是,他们纷纷涉足这一空间,随之,纷繁复杂的网络诈骗行为也在网络空间里遍地开花。与传统诈骗相比,网络诈骗行为更具欺骗性和手法的多样性。因此,要有效地对付网络诈骗犯罪,首先必须认真研究网络诈骗犯罪手法。
按照不同标准,从多角度出发对网络诈骗犯罪手法进行揭示,可将当前的网络诈骗犯罪手法概括为下列22种:
一、网络拍卖
诈骗者借助因特网或专业网,通过在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或利用电子邮件向消费者发送虚假广告,或通过移动通讯网向消费者发送虚假短信,构建一个虚拟的销售市场,放出大量具有诱惑性的拍卖信息。一些消费者见此极具诱惑力的信息,便上当受骗,按照骗子的意思、要求汇出款项,但支付之后,消费者得到的往往是价值较低的商品,或者什么也得不到。如,以福建人李全才、李胜杰等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设立网站等方式,在网站上发布虚假的商品信息,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电脑配件、笔记本电脑、汽车、手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等货物,并留下手机号码、电子邮址供购买者联系,让购买者预交定金和补交税款等,当购买者交上款项后,却一无所得。此案犯罪分子骗取人民币几十万元,案件波及全国,于2003年3月被厦门警方破获。又如,台湾警方侦破的首宗网络诈骗案的犯罪分子也是采用网络拍卖手法。本案的骗子在网络上刊登广告,贩卖手机、游戏机等热门电子商品。被害人将货款汇入指定的帐号后,却没有货品寄达。通过此法犯罪分子骗得新台币千万元。还如,美国西雅图市以网上诈骗的罪名起诉并最终裁定有罪的第一位罪犯,年仅20岁的艾伦所采用的诈骗手法也属此类。他在网上发布虚假的电脑销售广告,等待别人上钩。当有人与他接洽时,他便要求对方预付一部分款项,为了诱骗对方上钩,他会给对方寄去包裹,他在包裹上编造货物承运商的号码,以使对方相信货即将发出。其实他寄给受害者的根本就是空纸箱,有时他甚至什么都不寄。在18个月的时间里,他一共骗到12万美元。还有2000年6月发生的国内首起网络诈骗案的作案者也采用了拍卖的手法。
网络拍卖是当前最为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犯罪分子采用的具体拍卖手法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改变。
二、窃号骗码
诈骗者利用各种网络技术,窃取信用卡、社会保障卡、记帐卡、×××等卡证的号码及密码,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相关人的资料,并利用已掌握的信息进行诈骗活动。
诈骗者具体使用的窃号骗码手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有:1、提供免费网页。有的网站(特别是×××网站)在网页上宣称,可以免费浏览网页,但是要求浏览者输入信用卡号以证明自己已经成年,按照网页提示输入这些信息后,卡号便被窃取了。2、官方电邮。骗者先编好“官方电子邮件”,并以某门户网站的名义将此邮件发给相关的用户,要求用户重新填表注册等,而就在用户操作过程中,骗者窃到了所取的资料信息。如,巴西最大的门户网站UOL宣称,有人利用假冒的电子邮件,盗取了该网站1万多名用户的信用卡号码和其他信息。UOL称,从2000年9月开始,有人开始向它的注册用户发送假冒电子邮件。邮件要求用户重新填表注册,并给出一个注册链接,但实际上这个链接是通往一个假冒的UOL网页的。但不知情的用户还是乖乖地填写了表格,包括自己的信用卡号码。这起巴西迄今最大的网络犯罪案件所造成的损失暂时还是个未知数。又如,2003年6月,国内许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注册用户都收到了一封邮件,发信人是工商银行的公开网管信箱([url=mailto:webmaster@icbc.com.cn][color=#2f5fa1]webmaster@icbc.com.cn[/color][/url]),内容是:因为“网络银行系统升级,为确保您网络银行的安全性,请重新输入用户名与密码!我们将重新帮您查核验证!”并要求客户把填好网上银行账户和密码信息的表格发至另一个信箱。其实,这是一封骗码的信件。3、读卡机作弊。即骗者利用自动生成信用卡号码之软件,当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时运用该软件密取卡号与密码,进而进一步实施诈骗行为。如,一个目光敏锐的希腊金融分析家在纽约购买太阳镜时,发现一个26岁的女收银员使用店内信用卡机刷卡后,又在别的地方刷了一遍。希腊人询问原因,未得到充分的解释,于是他向管理人员控诉此事。原来该女收银员使用Palm Pilot上的读卡机又刷了卡,该Palm Pilot机器可以存储几千个信用卡号,这个收银员通过读卡机偷盗顾客的信用卡号用以出售。4、奖品认领。设立网站,假冒微软等公司以奖品认领为诱饵获取用户卡号和密码。5、冒名顶替。利用他人的访问代码,冒充授权用户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所需信息。其获取他人的访问代码的方式可能是偷窃来的,也可能是利用特洛伊***术得到的。6、乘机而入。利用授权用户输入口令后获取访问,或者利用授权用户结束使用但未退出联机之前的时间差,获取访问盗取信息。7、真假李逵。骗子精心伪造登录页面,抢在真正的登录页面之前出现,待用户“认真”地写下登录信息并发送后,真正的登录页面才姗姗来迟,骗子利用用户这一登录过程盗得所需信息。2000年9 月份发生在台湾的一宗网络银行诈骗案,犯罪分子用的就是这种伎俩。8、侵入资料库。这是一种连环窃密手法。如2002年发生的,涉案金额高达8000万美元的美国头号网络“大盗”案就是典型的代表。超级诈骗分子,现年32岁的亚伯拉罕·阿卜杜拉利用一个网站,以林奇、萨奇斯、阿伦等鼎鼎有名的美国大富翁的名义发出绝对正规并且盖有公司正式签章的文件,骗得赫赫有名的美国信用报告公司——Epuifax公司、TWR公司、Experian公司的信任,让这些公司向他提供美国某亿万富翁、某跨国公司总裁和某超级巨富的银行账户、股票经纪密码和信用卡的绝密资料。骗子随后靠这些骗得的绝密财务资料“克隆”这些超级富豪的身份,从而进入他们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然后把大把大把的美元转到他所指定的账户,或让这些超级富翁替他购物付费。9、手工抄录。就是利用接触信用卡的机会,用手工的方法将信用卡卡号等抄录下来,继而进行诈骗。如,2000年初,台湾人张文政利用在桃园南坎某西餐厅担任店员之便。乘客人交付信用卡结账之际,暗中抄录顾客的卡号和到期日。抄满30组资料之后,他便马上离职,另觅其他可用信用卡付账的餐厅,继续搜集资料。接着他以窃得的×××字号,化名“李世杰”、“赖兴明”,向数十个网站申请免费电子信箱账号。然后设计出虚拟、不存在、却合乎逻辑的×××统一编号,向电子商店登录,成为会员。有了客人的信用卡资料,便能尽情地在电子商店大肆购买高价位的电脑商品。10、***手段。利用***软件,运用***技术侵入数据库直接盗取码号。如,2001年3月,湛江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盗用某上网储值卡大案。经审查,该案年仅21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利用***工具,***广东某研究开发中心的服务器,获取大量储值卡账号和密码,价值人民币500多万元。
三、信用卡诈骗 
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窃号骗码”行为的延续,一种是利用假造的信用卡进行消费。受侵犯的对象有消费者,也有商家。诈骗者骗得卡号、密码和其他相关资料后,继续实施诈骗行为,骗走帐户上的款项。在电子商务中,一般商家只注意交易是否获得授权,如获得授权即予发货,最后却发现是使用了伪造的信用卡骗取授权。这样商家的利益就受到了侵犯。
四、在线购销
就是骗者利用网络故意编造购买商品虚假信息,取得卖家的信任,当卖家发货后却收不到款项。此手法与网络拍卖不同,网络拍卖是卖者骗买者,而在线购销则是买者骗卖者。如,2001年3月,浙江省德清一家灯具公司通过互联网向外发布产品情况后,各地来电、来函络绎不绝。10月下旬,该公司接到一个从海南打来的电话,对方要订购产品。通过电话和传真,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洽谈,对方在样品都没看的情况下,表示要订5000套“极光”牌专用灯,价值达140余万,并催促该公司经理去海南签订合同。后因公司经理警惕性较高,发现买方文件里有不少漏洞,终使这宗欲通过网络进行合同欺诈的事件最终流产。又如,浙江云和县立信玩具厂在互联网上,得到湖南岳阳某公司的一笔订单,价值140万元。优厚的条件使“立信”厂感到不踏实,于是向工商部门求助。云和工商局与岳阳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后发现,该公司是空壳公司。这样,一起网上诈骗案被制止了。 
五、尼日利亚信件
这是一种源于20世纪80年代西非的转资诈骗活动而命名的网络诈骗手法。
 尼日利亚信件版本1:骗子谎称自己是尼日利亚的公务员,发现了数千万美元的没有名头的合同资金在尼日利亚中央银行等待支付。他由于公务员身份无法以自己的名字去提款,需要海外的伙伴提供银行帐号,以便把资金转到该帐号上。事成之后分给总金额的20%表示酬谢。许多人受此诱惑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帐号,结果遭受了经济损失。 
尼日利亚信件版本2:有人在寄给你的电子邮件里声称,他是尼日利亚的“高级政府官员”或尼日利亚国营企业人员,他盗窃了数以百万计的外国资助金或联合国资助金,故不能把金钱存入其尼日利亚银行的账户,但为了清洗黑钱,他需要一个外国的银行账户。骗子承诺只要有人愿意提供银行账户号码,让他把金钱存入账户,就可以分得那笔金钱一至三成的数目。受害人透露账户信息后,所有存款不翼而飞。 
  如,2001年10月3日,西班牙警方逮捕了一个由尼日利亚人操纵的电子邮件诈骗团伙。5名尼日利亚人、1名英国人、1名西班牙人和一名未透露国籍的少数民族人士在这次代号为“全球信任”的行动中落网。此次诈骗活动共骗取了互联网用户1980万欧元,诈骗方式主要是通过发送大量的电子邮件。这些电子邮件称,某国杰出人士拥有数千万美元,但需要帮助才能拿到这些钱。作为回报,提供帮助的人员可以从中分得一杯羹。骗子们声称这笔钱保存在西班牙的保险库中,并说得到这笔钱后才能支付提供帮助的人。有来自美国、法国、德国和西班牙的300多人在执法机构介入前将钱交给了骗子。
六、国际数据器拨号
国际数据器拨号是一种骗取长途电话费的诈骗手法。某类网站在首页上有一个是否进入该网站的提示,如果你选者“确定”,进入该网站,这类网站的程序则会自动切断你的调制解调器,然后重新连接,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让你接入国际长途电话,蒙受巨额国际长途话费损失。或者一些网站表面上会让网民 “免费浏览” 所谓的×××和游戏网站,但当用户尝试打开某些图片或运行某些游戏时,会被要求下载某一软件以观看该图片或运行该游戏。实际上,这个软件是一个拨号软件,用户在下载后运行这一软件时,电脑将自动关闭调制解调器的声音,切断用户原来的本地网连接,并改用国际长途电脑线路重新拨号上网,从而使用户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巨额国际长途话费。或者你可能收到一封催你拨打“809”区号的电话号数的电子邮件。诱饵一般是:你在一次竞赛中获胜或赢得一笔奖金。而“809”是加勒比海地区的区号,并且拨打的电话将出现在你下个月的电话账单上,价格高达每分钟20美元。
七、虚假免费
这是一种网络服务中的诈骗。提供原本免费的服务而收取费用;支付在线或者网络服务的费用,却没有得到服务,或者得到不实服务。如,ISP以免费(如送多少免费时间和送你现金、支票以支付前期上网费用)为饵诱人上钩,使你与他们签订长期合同。如果你要解约或提前终止合同,那就必须支付高额罚金。
八、投资计划
骗者利用电子邮件、信使服务、网站,宣称他们掌握十分诱人的独特而快速的致富方式,从而骗取网民投资。如,2001年7月5日,广东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诈骗。办案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林杰雄、关沛勋等5人,于2001年3月租用广州市芳村区金融大厦1305室作为办公地点,注册成立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并在北京、郑州等地设分公司,在互联网设4个网址,宣称购买神龙数码广告卡,凭卡上神龙网站点击该网站广告,三个月可获利511元。并称每人凭×××限购5张卡,每张卡零售价约380元,每卡每天最多只能点击33次,每点击一次可获得0.3元回报,3个月最多可获得891元回报。林杰雄等人将每张卡的批发价定在300元左右,在2个多月时间内,他们在除西藏、台湾外的全国30多个省(市、区)的210多个县市,发展了368个代销商,共售卡80多万张,销售总金额2亿多元。经查,神龙卡所附条款都是虚构的,根本无法兑现,纯属骗局。经有关部门审理,这宗网上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9亿元人民币,受骗群众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又如,一家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的媒体技术公司通过互联网和电话推销向投资者谎称,投资该公司所从事的网上超市、网络接入服务、付费电话等业务,收益率将高达300%。而且一旦公司股票上市,所有投资者还将获得巨额额外回报。禁不住诱惑的投资者一旦把钱存入这家公司的账户,就“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该公司立即将诈骗到手的钱转入设在香港、开曼群岛等地的账户。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起投资网络诈骗活动竟然历时3年之久,诈骗者骗取金额达5000万美元之多,受骗者逾3000之众,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是年龄在55岁至75岁之间的有社会阅历的长者,他们的损失少则七八千美元,多则数十万。
九、网络老鼠会
“老鼠会”是一种有相当历史的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老鼠会与传统传销所不同的是,网络老鼠会利用了因特网。近几年,非法传销中的金钱游戏漫游到了互联网上,而且成为了一种风潮。网络老鼠会有各种各样的形式,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利用“注册会员”的形式发展下线。如,“全球教育网”(http://www.wodunet.com)宣称:网站是为世界各国人民提供全面互联网教育服务的国际性公司,2000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成立,并在网页上链接了8个不同国家的版本。用户只要花160美元注册后,就可以获得一套电子商务包。之后,如果你为公司推广两个注册用户,这两个用户每人再继续推广两个注册用户,依此向下,当你的左区总用户数加上右区总用户数达到9个时,就可以得到70美元的奖金。此后每增加9个你都可以得到奖金70美元。会员为终身制。表面看来,注册用户的确可以迅速发财,但是获得奖金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两条发展的线必须均衡。而随着网络向下发展,不可能保证两条线均衡,巨额佣金就会被公司截留,随之而来的将是一大批传销“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