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紧耦合的一种模式,主要的体现就在于牵一发动全身。
用组合替代继承。将Textfield和search模块拆开,然后通过定义好的接口进行交互,一般来说可以选择Delegate模式来交互。
继承从代码复用的角度来说,特别好用,也特别容易被滥用和被错用。不恰当地使用继承导致的最大的一个缺陷特征就是高耦合。
在这里我要补充一点,耦合是一个特征,虽然大部分情况是缺陷的特征,但是当耦合成为需求的时候,耦合就不是缺陷了。
万不得已不要用继承,优先考虑组合
组合要求你有更强的抽象能力,继承则比较符合直觉。然而从未来可能产生的需求变化和维护成本来看,使用组合其实是很值得的。另外,
,第三层继承正是滥用的开端当你发现你的继承超过2层的时候,你就要好好考虑是否这个继承的方案了
多态一般都要跟继承结合起来说,其本质是子类通过覆盖或重载父类的方法,来使得对同一类对象同一方法的调用产生不同的结果。这里需要辨析的地方在:同一类对象指的是继承层级再上一层的对象,更加泛化。
父类有一些方法是可选覆重的,一旦覆重,则以子类为准
父类有一些方法即便被覆重,父类原方法还是要执行的。这个是经典的坑,尤其是交付给客户程序员的时候是以链接库的模式交付的。父类的方法是放在覆重函数的第一句调用呢还是放在最后一句调用?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更有甚者索性就直接忘记调用了,各种傻傻分不清楚。
- 父类有一些特别的方法是必须要子类去覆重的,在父类的方法其实是个空方法
因为引入了child
,父类不再需要摆一个空方法在那儿了,直接从child
调用即可,因为child
是实现了对应接口的,所以可以放心调用。空方法就消灭了。
由于子类必须要遵从<ManagerInterface>
,架构师可以跟客户程序员约定所有的public方法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不需要覆重的
。除非特殊需要,则可以覆重,其他情况都通过实现接口中定义的方法解决。由于这是接口方法,所以即便引入了原本不需要的逻辑,也能很容易将其剥离
。
总结是否决定应当使用多态的两个要素:
- 如果引入多态之后导致对象角色不够单纯,那就不应当引入多态,如果引入多态之后依旧是单纯角色,那就可以引入多态
- 如果要覆重的方法是角色业务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例如split()和resort(),那么就最好不要用多态的方案,用IOP,因为在外界调用的时候其实并不需要通过多态来满足定制化的需求。
其实这是一个角色
问题,越单纯的角色就越容易维护。还有一个就是区分被覆重的方法是否需要被外界调用的问题。好了,现在我们回到这一节前面提出的两个问题:何时引入接入点和何时采用覆重。针对第一个问题架构师一定要分清楚角色
,在保证角色
单纯的情况下可以引入多态。另外一点要考虑被覆重的方法是否需要被外界使用
,还是只是父类运行时需要子类通过覆重提供中间数据的。如果是只要子类通过覆重提供中间数据的,一律应当采用IOP而不是多态
。
态在面向对象程序中的应用相当广泛,只要有继承的地方,或多或少都会用到多态。然而多态比起继承来,更容易被不明不白地使用,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其自然。在客户程序员这边,一般是只要多态是可行方案的一种,到最后大部分都会采用多态的方案来解决问题。
然而多态正如它名字中所暗示的,它有非常大的潜在可能引入不属于对象初衷的逻辑,巨大的灵活性也导致客户程序员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不太愿意采用其他相对更优的方案,比如IOP。在决定是否采用多态时,我们要有一个清晰的角色
概 念,做好角色细分,不要角色混乱。该是拦截器的,就给他制定一个拦截器接口,由另一个对象(逻辑上的另一个对象,当然也可以是自己)去实现接口里的方法 集。不要让一个对象在逻辑上既是拦截器又是业务模块。这样才方便未来的维护。另外也要注意被覆重方法的作用,如果只是单纯为了提供父类所需要的中间数据 的,一律都用IOP
,这是比直接采用多态更优的方案。
IOP能够带来的好处当然不止文中写到的这些,它在其他场合也有非常好的应用,它最主要的好处就在于分离了定义和实现,并且能够带来更高的灵活性, 灵活到既可以对语言过高的自由度有一个限制,也可以灵活到允许同一接口的不同实现能够合理地组合。在架构设计方面是个非常重要的思想。
我认为"封装"的概念在面向对象思想中是最基础的概念,它实质上是通过将相关的一堆函数和一堆对象放在一起,对外有函数作为操作通道,对内则以变量作为操作原料。只留给外部程序员操作方式,而不暴露具体执行细节。
谁都经历过重用对象时,要把这个对象所依赖的所有东西都要移过来,哪怕你想用的只是这个对象里的一个方法,然而很有可能你的这些依赖是跟你所需要的方法无关的。 但如果是函数的话,由于函数自身已经是天然完美封装的了,所以如果你要用到这个函数,那么这个函数所有的依赖你都需要,这才是合理的
为什么面向对象会如此流行?我想了一下业界关于这个谈论的最多的是以下几点:
- 它能够非常好地进行代码复用
- 它能够非常方便地应对复杂代码
- 在进行程序设计时,面向对象更加符合程序员的直觉
第一点在理论上确实成立,但实际上大家都懂,在面向对象的大背景下,写一段便于复用的代码比面向过程背景下难多了。关于第二点,你不觉得正是面向对 象,才把工程变复杂的么?如果层次清晰,调用规范,无论面向对象还是面向过程,处理复杂业务都是一样好,等真的到了非常复杂的时候,对象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只会让你处理起来更加头疼,不如面向过程来得简洁。关于第三点,这其实是一个障眼法,因为无论面向什么的设计,最终落实下来,还是要面向过程的,面向对象 只是在处理调用关系时符合直觉,在架构设计时,理清需求是第一步,理清调用关系是第二步,理清实现过程是第三步。面向对象让你在第二步时就产生了设计完成 的错觉,只有再往下落地到实现过程的时候,你才会发现第二步中都有哪些错误。
所以综上所述,我的观点是:面向对象是在架构设计时非常好的思想,但如果只是简单映射到程序实现上来,引入的缺点会让我们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