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三水校区足球协会八人足球赛比赛规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主办单位: 广东商学院社联足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2008年4月15日——5月10日
(届时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比赛地点:广东商学院三水校区足球场;
四、参赛单位:以学院为单位,再筛选两支自由组队,共10支队;
五、参赛人数:每场报名人数最多13人,最少8人。
六、参赛资格:广东商学院三水校区全日制在校生;如发现违规的情况,将取消该学院参赛资格,同时做出相关的处罚措施;
七、比赛赛程(见《赛程安排》)
八、竞赛及记分方法:
1
.比赛采用五号球,采用八人制(任何一队少于5人在场作弃权处理,判对方2:0胜, 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
2.
报名球队要统一自备球服,每队员固定一个球服号码,球服背面必须印有该队所在学院字样。衣服不统一不能参加比赛。
3.
各参赛队伍必须于4月11号中午12:30分到第二教学楼202进行抽签。并交本次活动经费30元以及比赛保证金70元。(比赛结束后,如没违纪情况,70元全额退回)会议包括比赛规则说明,并发放登记表(于4月13日晚上10点前交到宿舍7号楼114,联系方式13415493613,逾期不报,当弃权处理,参赛名单资料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4
.比赛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换人名额最多5个,但一经换出,
该场不得复入。
5
.守门员与其他队员的队服要有明显区别;号码必须固定。比赛时队员必须穿胶钉或平底布鞋,不得带护腿板(球员禁止佩戴任何项链,首饰,耳环否则禁止上场);
6.
双方比赛队伍必须在规定比赛时间前15分钟到场检录,检录时需出示球员本人带相片的有效证件(凭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7
.比赛弃权:
下列情况之一均属弃权
(1)比赛规定时间15分钟后仍未到达场地的;
(2)并非因不可抗拒原因,且未获联赛组委会批准,不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的;
(3)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比赛的;
(4)拒绝按照联赛组委会的安排进行补赛或改期比赛的;
(5)有未报名的运动员或者正处于停赛期的运动员上场比赛;
(6)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以2: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
过2:0的,以当时实际比分为准。
注:红黄牌停赛说明:一张红牌停一场,累计两张黄牌停一场,两黄变一红处罚等同一张红牌。
8
.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每场比赛设主裁1名,边裁2名,第四裁判1名。
10.
计分方法
(1)循环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
比赛结束后计分靠前者名次列前。如两队和两队以上积 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依次按净胜球、进球总数,相互战绩决定名次,如仍然相同则进行抽签决定名次;
(2)淘汰赛: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时间70分钟内打平,而且加时赛共10分钟再打平则进行罚点球决胜。(互踢球点球程序: A、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4名队员全部轮流踢。在踢满4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踢满4次时的进球数,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B、踢完第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直到决出胜者)
11.
比赛过程中严禁出现打架等恶劣现象,一旦出现必定重处罚,取消比赛资格,没收比赛保证金并交由团委跟体育部处理,并酌情对其所在学院追加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12.
比赛执行中国足协公布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九、处罚和诉讼:
1
.如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恶意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罚款20元
(2)辱骂裁判、对裁判不敬的行为 罚款20元
(3)弃赛、罢赛 罚款50元
2
.比赛中的违纪事件和诉讼均有主办单位大赛组委会受理解决。
十、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杯一座、证书每人一本。
第二名:锦旗一面、证书每人一本。
第三名:锦旗一面、证书每人一本。
设最佳射手1名:锦旗一面 证书一本
所有证书统一盖章签发。
十一、其他:
1.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2.
本规程疑义由主办单位.大赛组委会解释。
3.
如比赛规则有任何变更,则另行通知
广东商学院三水校区社联足球协会
广东商学院三水校区八人足球赛组委会
2008.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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