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企业管理——思想、方法、流程和工具》——第1章 企业管理基本理念 1.1 企业的根本目标及其内涵...

本节书摘来自异步社区《研发企业管理——思想、方法、流程和工具》一书中的第1章,第1.1节,作者:林锐著,更多章节内容可以访问云栖社区“异步社区”公众号查看

第1章 企业管理基本理念

1.1 企业的根本目标及其内涵

研发企业管理——思想、方法、流程和工具
企业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合法经营,赚取合理利润,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并且健康长久的发展”。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根本。

企业所有的行为都必须围绕根本目标开展,任何背离根本目标的行为都将对企业造成伤害,应当杜绝。

如果企业主不明白这个道理,这个企业必定会很快倒闭。如果广大员工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就会根据自己的目标和喜好开展工作,背离企业的根本目标,企业将岌岌可危。

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填鸭式教育太久了,被灌输的口号太多了,以至于长大成人后极度缺乏商业智慧。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越会这样想:赚取利润不就是赚钱吗?天哪,赚钱这种事情连文盲都能做啊!怎么可以成为企业的根本目标呢?企业的目标不是为了振兴民族产业、为国家多做贡献吗?

不是,的确不是!

振兴民族产业、为国家多做贡献,那是全体国民的义务,也是成功企业的自然产物,但不是企业的义务和目标。奔向那么宏大目标的企业,还没有到贡献的那一天就已经死在路上了。

一个人在企业里面要学很多东西,要做很多事情,如果你想取得事业成功,首先必须理解企业的根本目标。本书“定义”的根本目标只有三十几个字,文字很简单,似乎任何人都看得懂,但是我敢断言:除了少数天生的商人之外,绝大多数人在遭受第一次商业挫折之前不能深刻领悟这句话。

很有必要阐述企业根本目标的4个内涵:合法经营、赚取合理利润、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健康长久的发展。这4个内涵体现了企业管理水平从低到高的4种境界。

1.1.1 内涵之一:合法经营
只要企业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就可以自由地开展合法的商业活动。“合法经营”是企业开展任何业务的前提条件。

为什么有些企业会冒刑罚风险去干违法赚钱的事情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付出相似辛劳的情况下,做坏事赚钱比做好事赚钱更快、更多。人性有贪婪的一面,在利益诱惑之下,有些人会选择非法的快速致富道路。

绝大多数企业不会在刚成立的时候就靠违法行为来赚钱(除非是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有些人偶尔做点坏事,尝到了一些甜头。如果他的“违法赚钱行为”没有及时受到告诫和惩罚,他的“兴趣”和“胆量”会越来越大,就会不断做下去,积少成多,小坏事变成大坏事。

前些年,号称上海滩首富的房地产商周某因经济犯罪坐牢3年;他出狱后,马上又被判刑18年;等他再出狱后,据说香港还要判他十几年。估计他下辈子都忙着坐牢,不能再做其他事情了。过去赚了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国内有不少地方富人多因经济犯罪而坐牢,似成常态,可见诱惑之大。

很多人以为干违法事情的都是企业老板,和广大的普通员工没有关系,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很危险!

在互联网、移动通信高度普及的时代,有无数开发人员也在做违法的事情,集中体现在利用互联网和手机进行“坑蒙拐骗”。也许某些欺诈的主意不是开发人员想出来的,但的确是由开发人员实现的,至少也是帮凶。有些人做了坏事却浑然不知,有些人明知违法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我曾经和一个软件公司的开发经理交流,询问该公司的业务流程,这位开发经理滔滔不绝地讲:我们是做系统集成起家的,靠卖硬件赚钱,过去日子过得好。现在硬件价格很透明,软件价格又很低,每个项目干得很苦很累,赚钱很少,所以公司转型做短信运营,这个赚钱快,就是不厌其烦地给客户发短信,靠客户上当来收费。哈哈,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例如,某项短信服务有意不标明价格,不回复表示同意该服务,很多客户会上当。

现在客户都精明了,不轻易上当,我们又想出了新办法,收集了100多万个手机号码,每月随机从10%的手机中扣除5元钱,只有极个别人知道自己的手机少了5元,即使追查到也很容易解决问题:客服部对他道歉,说系统出错了,给他100元补偿就解决了。谁会无休止地纠缠5元钱呢!

所以手机号码就是赚钱工具,谁家公司的数据库里手机号码多,谁赚钱就多。说白了,我们公司的核心资产就是手机号码,以及点子,要不停地想出新点子。

你说这个公司只有老板在违法呢,还是集体都在违法呢?

一年365天,请问你哪一天没有收到诈骗短信、电话和邮件?你可知道这些事情大多是由开发人员做出来的啊。有些无知的人认为利用互联网、手机进行诈骗是高科技,还挺向往的。这根本不是高科技,只是把雕虫小技用在邪路上,这样的人即使不坐牢,也会一生一事无成,浪费生命。

企业违法行为可分两类:“主动违法”和“被迫违法”。

“主动违法”是指企业主动干“违法赚钱”的事情(不是被别人逼迫的)。

不管你身处什么职位,主动违法赚钱的念头,想都不应该想,更别说去做。企业领导要注意本企业的各个运营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要马上制止。不要以为坏事不是我干的,和我无关。

2008年的毒奶粉事件,用“伤天害理”评价都不过分。那些“涉毒”企业的领导,过去个个道貌岸然,形象高尚。事发之后,每个人都争着向社会道歉,但都说自己事先不知情,就如同陈水扁说不知道自家人是巨贪那样。可是老百姓心里已经认为他们是大坏蛋了,再解释也没有用。当企业走上长长的邪路之后,他们自己已经控制不住了,或者大痛后洗心革面,或者倒闭关门大吉。

还有一类违法行为叫“被迫违法”,听起来很怪异,却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例如,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贪官污吏、地痞流氓的敲诈勒索,企业无可奈何,只好送钱消灾(严格地讲这是违法行为),否则企业会遭受更大的损失。

例如,中国台湾的陈水扁经常“藉势籍端”让大批企业家给自家送钱。据吴淑珍公布的清单,其中中国台湾“经营之神”王永庆送了一亿元新台币。

王永庆在中国台湾号称“经营之神”,其地位、名望如此之高,难道还有人敢欺负他?

有!陈水扁可以合法地敲诈他。

陈水扁曾热情洋溢地点名“邀请”王永庆来“共同经营”中国台湾高铁(他在没有和王永庆商议之前就发布了新闻)。中国台湾高铁巨亏了上千亿元新台币,谁都知道“共同经营”不是“荣耀”而是“陷阱”。所以王永庆只好花钱消灾,送给陈水扁一亿元新台币,说:“我老啦,干不动了,就把机会让给别人吧。”

“被迫违法”虽然情有可原,但毕竟是违法行为,不仅有法律风险,而且会扭曲企业人员的价值观,对企业而言是慢性中毒。

1.1.2 内涵之二:赚取合理利润
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税金、扣除成本之后,剩余的钱才是税后利润。

利润对于企业而言实在太重要了。有了利润,企业才能存活和发展;员工才有工资奖金,才能养家糊口;企业和个人才能纳税,国家有了税收才能搞建设,才能维持社会繁荣稳定。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企业合法的经营,获取的利润越多,那么对社会的贡献就越大。

企业的主要使命是“合法赚钱”,而不是直接救国救民(是间接效果),无论大企业还是小商贩都一样。企业改革的目的就是让企业回到合法赚钱这个正道上来。

绝大多数人生活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之下:企业生产和销售产品,消费者购买产品。产品的销售价格肯定要高于产品的成本价格。只有当企业的销售收入高于经营成本时,企业才能赚到利润。这种模式下,企业的盈亏很容易明白。

自从互联网普及后,互联网公司的盈利模式让大多数人看不懂。互联网公司不断烧钱,为用户提供免费服务,不断亏损的公司竟然有很高的市值。让大部分老百姓看不懂、想不通。

看不懂、想不通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知:不管企业宣扬的盈利模式有多么好,只有在它倒闭之前能够赚到让投资者满意的利润,才是好的盈利模式。事实证明,大部分烧钱的公司都没有活到赚取利润的那一天。

企业销售收入的总和称为“销售额”。注意,销售额并不是企业自己的钱(即利润),销售额高也不意味着利润高。销售额减去成本和税金后才是税后利润,当成本和税金高于销售额时,企业的利润为负,即亏损。例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连续很多年都是汽车销售额最大的公司,但是连续多年亏损,终于在2009年破产重组了。只是销售额高有什么用?

常理上讲,企业应当追求更多的利润而不是更高的销售额。只有当企业管理水平比较高时,才能保证销售额的增加高于成本的增加,即利润增加,这种情况下努力增加销售额才有意义。

为什么很多企业很在乎销售额呢?甚至有些财富排行榜就是以销售额大小来排行的。

因为销售额象征着企业在其业务领域的影响力。通俗地说,“销售额是面子,利润是里子”。

世界各国都有喜好面子工程的毛病。典型例子是“GDP及其增长率”。GDP也是销售额的概念,GDP里面包含了极高的资源和环境成本,如污染、不可再生资源消耗等。GDP减去资源和环境成本,叫“绿色GDP”,是社会净收益(即利润)。我国的“GDP及其增长率”位居世界前列,但是“绿色GDP”恐怕就很落后了。

企业赚取更多利润的主要手段有两种:“开源”和“节流”。

如果消费群体的购买力不断增加,那么企业要增加投入,生产更多的产品,努力卖出更多的产品。当“销售额的增量”高于“成本的增量”时,那么企业会赚取更多的利润,这种策略叫“开源”。

如果消费群体的购买力不再增加,甚至减少了,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要再扩大产能(否则严重滞销导致亏损),而是要努力减少成本。当“成本的减量”高于“销售额的减量”时,企业也会赚取更多的利润,这种策略叫“节流”。

虽然难以精确界定什么是“合理利润”,但这是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合理利润”是维系商业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石。

狭义地讲,“合理利润”意味着买卖双方都有利可图,双方都觉得“值”,这叫双赢。

广义地讲,应当让商业过程的所有参与者(包括材料供应商、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和投资者)都有利可图,大家都觉得值,这叫多赢。

人们都有追求更高利润的天性(谁不想多赚点钱啊?),如果超过了“合理”限度,追逐单方面的“利润极大化”,必然会伤害其他人的利益,最终伤害到自己。

如果某个企业的利润太高,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就会招来太多的竞争者,很快会进入价格战,好日子很短暂,这对企业没有好处。

如果利润太高却没有引来竞争者,这意味着垄断,要么受法律制裁,要么招致社会大众的仇恨,企业也会惹祸上身。

企业赚取合理的利润,而不追求利润极大化,更不能唯利是图,这既是企业“平常心和良心”的体现,也是“健康长久的发展”的战略体现。

1.1.3 内涵之三:整体利益最大化
“同甘共苦”是中华民族倡导的团队精神。可是人们通常在创业初期“共苦”,企业盈利之后就很难“同甘”。

当企业所有人员不再为“整体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奋斗时,意味着企业出现了内耗。内耗的杀伤力比“外患”还要严重。企业内有一些人不断地制造问题,而另一些人忙碌地解决问题,本该用于发展企业的力量被大大地削弱了,企业从此走下坡路。

违背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典型情况有下列5种。

1.个人利益高于企业整体利益
不可否认,人类有自私的天性,适当的自私是正常现象,但如果个人利益高于企业整体利益,那么企业整体将被损毁。中国古人总结了一句富有哲理的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个人利益是“毛”,企业整体利益是“皮”。

企业千万要注意,不能让过于自私的人身居领导职位,因为这种人最有可能干出损人利己的事情:只要我在位时多赚钱,我走之后哪管洪水滔天,把风险和灾难都留给别人或后人。

典型例子是美国华尔街金融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和高管,他们拿着天价薪酬,制造了金融危机,害了社会,整倒了多少公司,自己却发大财了,拍拍屁股走人。这些人号称“精英人才”,世界各国乘着华尔街破败之际去“抄人才”,当心你抄来的不是精英,而是“人渣”。

2.局部利益高于企业整体利益
企业各部门的职能不同,因此薪酬和业绩考核的方式也不同。企业天然存在“跨部门合作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这就滋生了“局部利益高于整体利益”的现象。当遇到好处时,大家都争着要;可一旦发生问题、遇到麻烦时,部门之间就会相互抱怨、推诿责任。

例如,营销部门的收益通常和销售额成正比,销售额越高,营销部门的提成也越多。可见提高销售额对营销部门和个人都有利,他们就会朝有利于营销部门的方向努力,经常做出以下事情:

(1)为了能够顺利地让客户签订采购合同,也不考虑开发部门的实际情况,统统答应客户提出的需求。签订合同之后,开发部门被客户不合理的、多变的需求累死,结果进度被不断延误,质量也很差,公司的成本越来越高,损害了企业的整体利益。

(2)为了增加销售额,什么样的合同项目都敢接,导致开发部门有限的精力被分散到多个领域,疲于奔命,结果哪个领域的开发都做不好,最终损害了企业的整体利益。

3.个人兴趣高于企业整体利益
研发企业绝大多数人员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的知识技能比传统行业高得多,但是学问越深、技术水平越高的人,往往有个通病:他们追求先进的技术,追求完美,但是不关心企业效益。

企业的技术骨干,往往“智商很高,但商业智慧不高”。这些人经常钻牛角尖,把精力用在自己感兴趣的地方,并不关心是否为企业创造了效益。公司领导还不敢轻易批评他们,怕他们生气了不好好干活。

我本人以前也有这样的毛病。我曾在上海贝尔有限公司从事流程改进工作,带领6个研究人员花了一年多时间,兴冲冲地写了全公司“最完善”的软件研发管理流程。该流程有1000多页纸,正常人都懒得看,即使看了也很快忘了,这个流程由于太复杂而无法实施,价值几乎为零。

我在该公司工作近4年,写了无数繁杂的流程,几乎都没有真正被用起来。我把自己磨练成了名气不小的研发管理专家,但是没有为该公司创造效益,典型的“个人兴趣高于企业整体利益”。从来没有人批评过我,公司还给了我顶级专家的荣誉。现在想想,当事人都做错了,我很对不起这家公司。

4.不作为
人在其位,不谋其事,非常可恶。他们不愿、不敢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干什么事情都说“我们要研究研究”,结果啥事也做不成。

“不作为”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一些在国企和事业单位里混日子的人常抱有这种心态。“不作为”的人对企业最大的危害是:“不仅自己无业绩,甚至耽误了企业正常运营,害了企业”。

为了避免出现“不作为”的现象,企业应当宣扬:在任何工作岗位,无功便是过。

5.投资方之间争权夺利
如果一家企业有多个旗鼓相当的投资方,他们之间争权夺利,将使企业永无宁日。这个问题在中国合资企业中尤为严重。

十年前,杭州娃哈哈和法国达能的联姻被誉为“中西合璧”的典范。2007年这对“夫妻”终于撕破脸皮,大打出手,在中国闹得沸沸扬扬。娃哈哈老板宗庆后受邀到中央电视台“对话栏目”诉苦。主持人总结说:“看来娃哈哈和达能结婚这么多年,两口子一直都是同床异梦啊。”嘉宾们哈哈大笑,主持人为自己的精辟总结而颇为得意,没想到宗庆后一点都不给面子:“你说错了,我们不是同床异梦,而是根本就没有同床过!”这回集体爆笑。

我曾经在上海最大的电信合资企业“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工作。2002年之前,中方绝对控股,公司很少有内乱。2002年之后,阿尔卡特(外方)占“50%+1%股”,老上海贝尔(中方)占“50%1%股”。阿尔卡特人员想尽办法控制公司的重要职位和决策,老上海贝尔人员则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阵地,双方的精力大半用在内耗上了。

小结
我访谈过数百家研发企业,发现90%以上的企业在“用人、做事方面”出现了“违背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现象,但是很多企业的领导层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本质和严重性,总以为是员工的素质不够高和工作经验不足造成的。

我要强调的是:如果企业全员不能围绕“整体利益最大化”开展工作,其后果是:企业停滞不前,然后走向衰败,最后倒闭。

我总结的上述5种“违背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现象,国内企业普遍存在。人类有自私的天性,靠自觉来杜绝是很难的。企业一定要有“鲜明的制度和文化”,防止人们做出违背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事情。要让全员明白,只有优先让企业整体获益了,个人才能得到合理的利益。

一些对策如下:
(1)如果发现公司里某些人很自私,那么尽可能不要让他担任领导职位,使其自私的影响范围最小。如果最自私的人是公司老板,那么你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尽快离开这个公司”。

(2)为了预防营销部门签订不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客户合同,一定要改进提成制度。只有当公司拿到合同款之后,才算营销人员的业绩,再根据“毛利”而非“销售额”来计算销售提成。这样营销人员自己就会谨慎地对待合同条款,否则如果开发部门做不好项目,客户不付款,营销人员自己就拿不到钱。

(3)对于喜好钻牛角尖的技术人员,公司领导一定要给他们灌输商业理念,要让他们明白公司不是学术机构,更不是慈善机构,不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的技术,对公司而言就一文不值。

(4)对于“不作为”的人员,要么降级,要么辞退。

(5)尽可能不要出现几个旗鼓相当的投资方或者公司领导,否则争权夺利就开演了。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大部分公司的管理层最好只有一个“乾纲独断”的人。如果某些机构的牛人太多,一定要把他们设法分流,不要挤在一个地方。

(6)企业重要岗位要有竞争机制,避免在位者“居功自傲,不思进取,或者不断索取利益”。要让在位者意识到如果他违背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他的位置会被别人取代。

1.1.4 内涵之四:健康长久的发展
对于和平年代的绝大多数人而言,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健康长寿”,而不是使劲赚钱。大多数人无论干什么事情,都会把“健康和寿命”放在第一位。如果在“命”和“钱”之间只能选择一个,你选什么?这是无需解释就明白的事情。

同样道理,企业的终极目标是“健康长久的发展”,比“赚钱”重要得多。企业领导人的主要使命是:使企业活下来,并且使企业健康长久的发展。

“健康长久”意味着要“细水长流”而不要“大起大落”,重“稳健”而非“冒进”。领导人只有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待,才能正确理解什么是“健康长久”,要时刻用心呵护企业,才能维系“健康长久”。当他离开企业之后,他的接班人也会以相同的方式用心呵护企业。人似流动的水,企业是铁打的营盘,长久地存在。健康长久的企业,对于投资者、对于员工、对于社会大众都有极大的好处。

能够使企业健康长久地发展的领导人,才称得上是“企业家”。这个“家”字责任重大,世上哪个家长都不会干出让孩子夭折的事情!

遗憾的是,中国很多企业的领导人只是“经理人”而非“企业家”,他们只把企业当作赚钱的机器,并不关心企业的未来。

企业领导人要时刻用心对待企业,不仅要关心“企业应该做什么”,还要警惕“企业不该做什么”。多数企业往往死在“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上,前功尽弃。例如,曾经是中国驰名品牌的三鹿公司,干了一件坏事(毒奶粉),就很快倒闭,“三鹿”品牌成了贬义词。

本小节总结一些“企业不该做”的事情,用于参考和警示:

(1)“主动违法”的事情不能做,“被迫违法”的事情要慎重。

(2)虽然不违法,但是缺德、伤害社会大众的事情不能做。例如,伤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暴力恶俗游戏,它们犹如精神毒品,为天下父母痛恨。这样的游戏公司赚钱越多,罪孽就越重。

(3)伤害企业品牌的事情不能做。例如,恶俗广告,如果消费者认为你很恶俗,将来你改变形象就很困难。品牌一旦受到污染,后面洗刷干净的代价会非常高。

(4)承受不了失败的事情不能做,力不从心的事情不能做。这是警告人们不要过度贪婪。

(5)违背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事情不能做。

(6)有损于“买方、卖方、投资方和合作伙伴”利益的事情不能做。因为你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别人就会报复你,最终害了自己。

(7)破坏商业环境的事情不能做(如扰乱商业秩序、攻击竞争对手等)。因为没人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独善其身”。

1.1.5 感悟
若干年前我曾经给某大学软件学院的工程硕士讲授《软件工程和项目管理》课程,几乎每次讲课我都要强调企业的根本目标。“企业的主要使命是赚钱”就像“低俗赤裸的真理”,玷污了纯真学生们的耳朵。学期结束之际,有个学生写了一篇很有代表性的心得体会:

本学期听了林锐老师的课程之后,我对软件工程,尤其是软件工程在商业领域中的应用有了全新的认识。

所谓全新的认识,我想主要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看待软件工程问题。在林老师讲课之前,两名外籍教授给我们讲授了如何从工程角度来分析一个问题、分割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但是后来林老师则从商业的角度系统地阐述了为什么要提倡软件工程,归根结底就是经济利益的驱动—赚钱!

在听林老师讲课的初期,我是有一定的反感的,真的无法立刻接受。或许是由于一个学生对社会认识的不足,或许是由于受到古人的影响而对那些关心金钱话题的鄙视。总之,在听课的过程中,我总是忽略了经济利益的作用,从未考虑过软件危机的真正成因。

在一次课程的中间休息阶段,我与同学们聊起了林老师的课程内容。我说“他的课程太没劲了”、“来来回回就是经济利益”、“太俗了”,以及“社会真是这样吗?”总之,我所反映的就是对他的课程内容的不信任。

这时有一位已经在公司里任CTO的同学这样对我说:“林老师所讲的是正确的而且很有用,我每周都要给我们公司的员工们上一次课,课程的内容主要取自于林老师的讲义,而且事实上,社会上就是这么来做的。”

从这次交流中我知道,他们公司和很多现在正面临着转型的公司一样,公司的领导已经认识到了软件工程的重要性,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经济利益这个核心。那些有工作经验的同学赞同林老师的观点,这次交流之后,我改变了自己以往的看法,逐渐接受林老师的课程内容。对于像我这样没有工作经验,缺乏社会阅历的学生而言,学习林老师的课程是非常有益的。

看了这位学生的心得体会,我不禁一声叹息。想当年我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是一心一意地想着振兴民族产业、为国争光,视金钱如粪土。理想是美好的,但是虚幻空洞;现实生活和工作是平凡的,但是真实有价值。

前辈曾经留下无数哲言,我们通常挂在嘴上而不会放在心上,通常只有自己遭受失败并且反省之后,才会恍然大悟,才会刻骨铭心。让单纯的学生读者接受本小节观点并不容易,比较好的办法是边讲故事边讲道理,让读者自己去体会。

故事之一:
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有个辉煌而结果凄惨的明星科技企业——史玉柱创办的巨人公司。巨人公司的成败得失曾让无数人叹息而沉思,且有很多书籍可以参考。

1991年史玉柱在珠海创立了巨人公司,公司靠核心产品“桌面排版印刷系统”和“巨人汉卡”发家致富,创造出了年发展速度500%的奇迹,成为珠海高科技产业的样板企业。史玉柱一年成为百万富翁,两年成为千万富翁,三年成为亿万富翁。1993年巨人公司成为位居四通公司之后的中国第二大民营高科技企业,史玉柱本人也于1994年当选“中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

巨人公司倒闭的导火线是建造巨人大厦。由于公司发展迅猛,短短两三年内员工激增到千余人。公司决定建造一栋18层的科技大楼(称为巨人大厦),供员工办公使用。这的确是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巨人公司当时的资金实力,建造这样的科技大楼并没有不妥之处。

由于巨人公司是当时国内最耀眼的明星科技企业,风光无限。各级政府领导时常光临巨人公司,少不了题词、表扬、勉励和指示。一些政府领导建议巨人公司为珠海建一座标志性大厦。结果每一批领导视察之后,但巨人公司的虚荣心不断膨胀,不断提高大楼的高度。为了给本市、本省乃至本国争光,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巨人公司决定建造70来层的摩天大楼,资金预算也由最初的2亿元增至12亿元。

科技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靠的是不断地研发和销售产品,而建造摩天大楼则是政府和房地产商的事情。巨人公司建造摩天大楼的决策绝对背离科技型企业的根本目标。

单凭巨人公司的实力,实在难以承受这项浩大的工程。巨人大厦从1994年2月动工到1996年7月,公司未向银行贷款一分钱,全凭自有资金和卖楼花的钱支撑。史玉柱曾设想了一个绝妙的资本运作机制:先用巨人大厦卖楼花的钱投入生物工程,再用生物工程产生的利润来支持巨人大厦,但是这个美好设想并未成为现实。不幸的事接连发生:大楼地基存在地质缺陷,需要重新加固,进度一误再误,资金预算不断上升,已买楼花的人要求退款并赔偿。公司非但不能去为生物工程注资,反而不断从生物工程中抽资去支撑巨人大厦。结果是巨人大厦没能被撑起,反倒赔进了生物工程。

巨人公司倒闭之后,各方人士写了不少书籍,总结了许多经验教训。当然写文章批评他人是很容易的,自己干则是很难的。那个时候史玉柱只有三十多岁,这个失败只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坎坷而已,并不说明他的智商、情商和能力比较差。我相信任何一个批评者坐在史玉柱这个位置上,都不会比他做得更好。

针对这个案例我补充一点心得体会,具体如下:

(1)企业的根本目标决定了企业必须专心致志地赚钱,企业领导要理智地规避伪善的社会事务,防止企业被非目标事务拖累。简单地说,不要被人忽悠,也不要自己忽悠自己。

(2)史玉柱在第一次创业失败之际,干了一件英雄豪杰之举,他承担了巨人公司欠下的天文数字般的债务,而不是破产了事。后来他重新创业赚钱之后,还清了上笔债务。我认为那个时期的史玉柱为中国企业家树立了道德楷模,虽败犹荣,意义重大。值得中国所有创业人士学习。

故事之二:
1997年至1998年,我在浙江大学读博士期间也创办了公司,经营了一年就倒闭了。2000年毕业之际,我把这段创业经历写进了短篇传记《大学十年》之中(请读者从网上搜索)。

1997年,我在大学时代的荣誉已经登峰造极了(国内少有同龄学生可比)。我受国家正规学校教育近二十年,真的是发自内心地渴望创办企业来振兴民族软件产业。那时,我的名片上印着“以振兴民族软件产业为己任”,也曾在东软集团举办的“民族软件产业青年论坛”上慷慨陈辞。

当时我构思了一套三维图形系统,该系统下至开发工具、上至应用软件无所不包。操作系统启动之后,立即进入三维视窗,所有的软件都在三维视窗中运行。当全世界人民接受这套软件系统的时候,微软公司的二维视窗系统就被淘汰了,中国的软件产业就这样被我们振兴了。当一个大学生有这样的抱负后,他怎么能不兴奋?

创建公司后,我成天忙于开发那个软件,结果不到一年就把公司的30万元资金用个精光,却没有卖出一套软件。我这个公司倒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公司还没有赚钱养活自己的能力。

1998年,我的第一个公司倒闭后,我负下了15万元的债务,荣幸地成为浙江大学最大的“负翁”,压力之大无以言比。

这次创业失败经历对我最大的收益,并不仅仅是经验教训,而是我工作后花了4年时间挣工资来还清债务。这个还债过程才是最宝贵的财富,使得我有能力在不久的将来第二次创业成功。

我经常反省自己和他人的错误,写下心得体会。最近十余年我写了上千页文字,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这句有思想的文字“企业根本目标:合法经营,赚取合理利润,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并且健康长久的发展”。

为了把企业根本目标讲述得更加透彻,并且可以在企业中推行,我进一步创作了“研发企业集成化管理”方法论,公司同步开发了配套软件产品“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及相关业务,累计有数千万元的产值。如果讲因果关系的话:就是第一次创业失败付出的成本,才换来了后续的100倍收益。

人生在世,犯错误或遭受失败,那是常有的事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一个人犯了错误,如果他自己承担了责任,靠自己的力量纠正了错误,那么他会真正进步、逐渐变得强大;如果他的父母或别人替他擦了屁股,或者自己逃避了,那么他就丧失了进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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