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保险选择指南-重疾疾病篇

 

这一篇是网友文章,只是我做了相应修改。

 

重大疾病险最重要的因素包括:

 

-- 保障利益(是不是保死亡、高残和多少重大疾病?有的重大疾病保险不保障死亡的,那你选择的时候要考虑到,相应把费用降下来)

-- 费用和交费方式;

-- 对每一种重大疾病的定义;(这一点是最容易被忽视,但事实上最重要的一条)

-- 交费是否固定?

-- 疾病与身故观察期是多长时间?(越短越好)

 

 

1. 对于缴费方式,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有网友的超牛B分析。

2、保单质押贷款(合同生效逾2年后,可以贷款,最高为保单即时现金价值的80%);保费垫缴。

保单质押贷款,这个也是大家需要考虑的。毕竟,每个人都有急需用钱的时候,找银行的要抵押、要担保了,都毕竟麻烦。

 

 

提示:

 

1)、请特别注意,不同产品的观察期是不一样的,有90天的,180天的,当然是越短越好,另外每个公司对观察期内生重大疾病的理赔也是不一样的,象太保的这款产品最严格,只退保费,也有公司还多少给点,比如10%的保额。

 

2)、合同写了确诊初患疾病就付,但实际上很多病是有很长的观察期的,决不是一般投保人理解的“一确诊就可以拿到钱”,如中风需要180天后才能被认定是中风了,很多疾病一定要接受完手术后可以拿到保险金。

 

3)、保险利益的第三点,特别点评一下。保险公司列了很多附加功能。这些功能都和一个词“保单的即时现金价值”有关。那么现金价值是怎么规定的呢?

 

就算是一次交清保费的人,第1年年末的现金价值也只有44%的钱(以后每年按照38%的年利率提高现金价值),实在是太低了。所谓重大手术垫付金,对20年和30年交的人来说,基本上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为,即使每年按时付费,到第5年末,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依然是0。即使到了10年末,现金价值也非常少,不过是一年所交保费的20-30%。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其他的附加功能也是如此。

结论:为了避免让自己头大,这些附加功能你都可以简单地认为不存在。

 

3、关于现金价值这个词的厉害,还有一条,保险公司列了十来条不保的情况,比如自杀啊,没有如实告知啊,先天性疾病啊什么的,各公司基本一致。如果发生不保的情况,那么你只能拿到保单的现金价值。(结论:基本等于什么也拿不到了,保费白交了) 所以如果已经有病但不想如实告知的人要想清楚再保。

 

 

如果要退保,损失多少?

 

1)、签单10日内扣除工本费10+体检费后退还已收保险费。

 

2)、签单10日—2年的,保险公司30日内扣除手续费(一次交清的,手续费为所交手续费的30%;分期付的,是所交保费的100%(注意不是第一年所交保费的 100%,是所有的100%),就是说全部扣光!)后退还保险费;

 

3)2年以上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结论:10天内退保基本没有损失,对2030年交费的人来说,无论2年内还是2年以上退保,基本上什么也拿不回来了,保费白交!所以千万想清楚再投保!

 

 

 

重大疾病及重大手术包括多少种疾病种类?保和不保的规定分别是什么?

 

分析哈24种疾病,包括:

 

急性心肌梗死、×××(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中风(脑血管意外):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十一)主动脉移植手术:(十二)心脏瓣膜手术:(十三)多发性硬化症:(十四)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十五)昏迷:(十六)痴呆(阿尔茨海默病)(十七)良性脑肿瘤:(十八)再生障碍性贫血:(十九)严重头部外伤:(二十)运动神经元病:(二十一)慢性肝脏衰竭:(二十二)慢性呼吸衰竭:(二十三)肌营养不良症:(二十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各家公司的疾病数量有一些不同,有的24,有的28,有的30 ,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大家比较的时候要注意。

 

挑一些重要的疾病来看看是怎么规定的,大家可以看完肯定会说“啊!保险公司规避了这么多风险!我理解的重大,和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有很大差别啊!”

 

1)×××(恶性肿瘤):所有原位癌、所有皮肤癌,包括厚度小于1.5mm的黑色素细胞瘤不保,所有非危及生命的×××,如TNM分级T1(a)T1(b)的前列腺癌或其他相同或更轻的分级的前列腺癌,甲状腺或膀胱的微乳头状癌(肿瘤直径小于1cm)RAI3期以下的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都不保。

 

点评:所有不够严重的×××,治愈希望比较大的×××都不保。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两侧的肾脏功能呈现慢性且不可逆性的末期衰竭,致使患者必须接受长期的定期肾脏透析治疗或接受肾脏移植。

 

点评:有的公司还规定了双肾必须透析至少3个月或接受手术,有的则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这个条款最让我不放心的是,10年后科学发达了,不需要肾移植或透析了,是不是保险公司就什么也不赔了呢?

 

3)中风(脑血管意外):指任何脑血管的突发性病变导致持续超过24小时的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包括脑梗死、脑出血和源于颅外因素而造成的脑栓塞。必须在发病六个月后仍遗留永久性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发病六个月以内的索赔均不予受理。

 

点评:有的公司相对比较宽松,发病3个月后就可以赔。中风是常见病,宽松三个月还是很有用的。

 

4)帕金森氏病。

 

点评:对这个病不同的产品有很大的不同。有的规定必须在6065岁之前确诊才赔。碰到这样的产品,你就只能当他什么也不赔了。我请教过医生,这种病在60岁之前确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你选的是终生产品却加了一条60岁之前要求确诊,保险公司在规避责任!

 

5)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胰脏、小肠或骨髓移植。

 

点评:各家产品没有太大不同,有的公司不保小肠。不过我的医生告诉我就目前来看,小肠手术排异非常不好,所以很少有人做小肠移植。所以有没有也无所谓。

昨天新闻,肝脏、肾脏已经可以不进行移植手术,也可治愈。也就是说,很多病

 

6)、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必须接受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但不包括冠状动脉扩张成形术及其他血管内介入治疗手术。

 

点评:和主动脉移植手术、心脏瓣膜手术等一样,必须接受开胸,开心手术才能理赔。这也是我觉得保险公司非常不为客户着想的地方,因为医学发达,现在已经有很多先进的医学手段,不必开胸这么痛苦就可以医治了(但也需要很多钱),而且以后肯定会更加朝这个方向发展,可是保险公司不但写了什么病,更强行规定“怎么治”,规避了很多风险,客户是很无奈的。

 

7)运动神经元病

 

点评:虽然各保险公司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不一样,有的24,有的28,有的30 ,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比如运动神经元病,一般是遗传病,如果10几岁没有,一般成年人就不会有了。如果你已经是成年人,就不必理会条款里保不保这个病了。

 

8)系统性红斑狼疮

 

也是一种很难得上的疾病,关键是要“系统性”的才赔,概率很低的。

 

9)I型糖尿病

 

点评:1型糖尿病,它是胰岛素依赖性。成人基本上不会得这种病,临床验证大多是少儿会得,成人得的都是2型糖尿病,而大病险中明确定,2型糖尿病不保。

 

10)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点评:有的是规定只有医护人员才保的,有的是不限制的,这一点差别挺大的。

 

11)、有的产品规定了“终末期疾病”,这一点挺好的(太平人寿是有规定的,新华人寿也有),这样其实所有快不行的病不管现在知道不知道,有没有列在合同里,都可以算上,其实很多病,比如“慢性肝脏衰竭”“慢性呼吸衰竭”,说白了不都是终末期疾病吗,所以光看24种还是25种有时候是不准的,还要具体看到底怎么规定。

 

大家看了其中的一些条款,有什么感觉呢?

 

说实话,我看到的时候是非常失望,感觉进退两难。一方面我们确实有这个保障的需求,可是另一方面,从条款里看到的,看的出保险公司处处在规避风险(完全是站在客户的对立面设计的),虽然有20-30种大病被列入了条款,可是看看那些释义,每一种病都有那么多不保的情况,即使买了保险,我们自己要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风险”并不是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如果碰到了一些重大的疾病风险,买了重大疾病险也是覆盖不了的。

 

我们买保险的初衷是如果患了大病,我们立刻就有一笔可以救命的钱,因为有这个保险,我原来不舍得或没能力做的医疗我可以做,可以及时救助他。可是看条款的感觉却是,如果你不是即将死亡或高残,你休想拿到保险费。

 

我们看到,有很多条款规定了具体的医疗手段,一定要透析6个月了,一定要换肾了,不开胸做手术就不赔了,等等。其实现在谁能说清楚30年后医疗手段是怎么样治疗这些病的?到时候可能主动脉手术完全只需要在胸口开一个小口就可以做了,但费用是100万。可能基因技术发达,根本不需要换肾了,但需要200万。这不是人生的重大风险吗?但如果出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笑眯眯地说,对不起,合同不是这么写的,我们不赔。(当然保险公司可能会调整重大疾病的定义,但一定是发生了很多纠纷之后,或者在新技术应用很多年后)

 

最重要的,现在有的保险公司有末期疾病一说。不管你是什么病,只要医院说你活不过半年,就赔付。

 

充分证明:保险公司的重疾保险,不死不赔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