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种植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坚种植,砂砾坚土种植,种植攀缘植物、水生植物、草坪、花卉,喷播植草,浇水车浇水等共158个子目。
(二)本章已包括挖坑、槽,假植,修剪,场内苗木搬运、施肥、种植、立支柱、浇水、施工期的维护。本章是根据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
(三)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损耗计算。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
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水生植物损耗率为2%。
3.丛生竹、散生竹、草根、草卷、花卉损耗率为4%。
(四)凡种植工程所用苗木,均应由承包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如果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供应树木,则苗木成活率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凡苗圃供应的苗木价已包括掘苗费和运费时,施工单位不得再计取掘苗费和场外运苗费用。
(六)凡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苗木种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七)攀缘植物.草坪.花卉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八)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垂直运输费用。
(九)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距地坪1.30m高处的树干直径。
2.株高:指树顶端距地坪高度。
3.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坪高度。
4.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m”、“m2”计算。
(二)苗木种植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裸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
2.裸根灌木按不同高度以“株”计算。
3.土球苗木按不同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4.绿篱按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以“m”计算。
5.攀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
6.水生植物按种类以“株”计算。
7.草坪、色带(块)、宿根和花卉以“m2”计算(宿根花卉9株/m2,色块12株/m2,木本花卉5株/m2,或根据设计要求的株数计算苗木每平方数量)。
8.丛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丛”计算,散生竹按胸径以“株"计算。
9.喷播植草按不同的坡度比,坡长以“m2”计算。
(三).浇水车浇水,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m”、“m2”、“株丛"计算。
第三章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
说明
1.本章包括:普坚土掘苗,原砾坚土掘苗,场外运苗等共42个子目。
2.掘苗、运苗定额项目适用于苗木外胸径在6cm以上乔木、株高在5m以上常绿乔木。
工程量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