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确保团学各组织部门顺利运行,同时为保证团学各个成员的利 益,更好的服务同学,规范秩序,特制订此人事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团学各组织部门、组织的成员。
二:人员聘用、解聘流程
1 、招新
招新分为招新和补招新,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进行招新,在第 二学期开学进行补招新。
招新
以团学名义统一发布招新信息,各部门在统一的时间对有意向的 同学进行统一的笔试或者面试,然后按照自己部门的需求以及录用标 准择优录取(名额不限)。
补招新
部分部门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与需求进行补招新。与招新一致, 各个部门须统一发布补招新信息,并在同一时间安排有意向的同学进 行笔试或面试(名额不限)。
1.3聘用
每学期第 4-5 周统一签署干事试用期聘用协议。 协议甲方为各个 部门,乙方为新干事,一式两份,由办公室、新干事分别保管。试用 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协议。
2、人员培训
干事成长营 每学年第一学期招新工作结束后,开始为期两周的干事成长营。 干事成长营包括必修课、 选修课若干和一次团队训练活动。 原则上所 有新干事必须参加所有必修课、 团队训练,并选取若干门选修课参加。 具体数量要求可根据每届干事成长营的需求更改。
部门自行培训
各个部门可以按照工作职能的不同, 自行安排时间对部员进行专 门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团学工作。 应注意团学工作在每学期第三周开 始,因此自行培训应尽量提早,以保证团学工作顺利开展。
3、解聘 每学期初各部门部长、部员均可提出解聘,终止聘用协议。或在 新干事试用期满,甲乙双方对对方情况不满意,也可以终止聘用,即 正式聘用协议不生效。 非以上情况一般不予接受解聘。 对于甲乙双方 有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单方面结束正式聘用协议的, 须由部长与分管 主席、当事人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后执行。
三、团学各部门、组织人事职务设定
1、职务设定
主席团设学生会主席 1 名,团委副书记 1 名,学生会副主席 若干,团委书记助理若干。另可根据需要增设学生会主席助理。
智囊团由当届主席团直接管理,不设职务。
团学各部门设部长 1 名,副部长若干,干事若干。另可根据 需要设立干事长。
各校级组织在本学院的分会、分部按照普通团学部门人事职 务设定方法设定职务,名称可以更改,待遇等级不变。
2、职务等级待遇设定
团学各职务等级待遇设定参照《综合分细则》
3、各职务名额确定
可以依据职务设定条款确定名额的, 按照职务设定条款执行。
副部名额
3.2.1 各部门副部人数不得超过 3 个。
如果因部门实际管理需要,必须设立超过 3 个副部, 则超过名额的副部不能享受副部考核等级待遇,只享受干事长 考核等级待遇。干事长职务等级待遇参见《综合分细则》 。
干事长人数不能多于 2 个,在期末互评时副部人数包含 干事长人数。
设立干事长的部门需向分管主席提出设立干事长的申 请,经同意后才能设立干事长。
干事名额原则上不予限制, 各部门在招新、 补招新时可根据 本部门需要确定录用干事数量。
四、团学人事考核
各部门、 组织成员考核方法参见 《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团委 学生会考核制度》。
五、备注
1 、本制度中涉及的综合分加分制度及考核制度的条款中,如有描 述不清楚处,以相关文件为准。
2、对本制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团学办公室。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所有。
计算机学院团学办公室
2013年8月
制度说明
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 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 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 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 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 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 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 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 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 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 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 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 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 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 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 成为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