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我省从2019年5月报名起,对面向社会开考的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将陆续发布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届时我省将根据新版专业基本规范对我省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新的专业考试计划公布时,全部启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
三、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前,考生仍须按原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毕业;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后,截止2021年6月30日,按原专业名称和代码注册的考生可在新旧专业名称中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按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注册的考生只能按照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2021年7月1日开始,所有考生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请各位考生根据自己所报专业情况,综合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要求,合理安排个人考试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本人理想的毕业证书,避免因专业设置调整带来的不便。

我省从2019年5月报名起,对面向社会开考的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发布新版规范,我省会据此调整考试计划。还说明了不同阶段考生毕业申请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提醒考生合理安排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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