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工程水深测量培训_WGZ
第8章 水深测量 8.5 RTK三维水深测量 (1)保证RTK在整个测区均能稳定工作。 (2)在控制网覆盖范围之外的测区远端抛放水位仪,与岸边长期水位站同步观测水位,并采用“潮差比法”或“弗拉基米尔法”确定临时水位站的深度基准面。 (3)两水位站同步观测期间,在长期水位站和临时水位站附近分别利用RTK进行同步观测(测量水面高程),并分别于不同时段记录数据。 (4)把RTK测得的水位与长期水位站、测区远端水位仪的水位进行比较,求得水位差值,并对RTK所测高程进行该差值修正。 (5)在一般海区,该差值呈线性变化,对于带状测区(如航道),在长期水位站至测区远端之间,进行分带改正,以50mm变化量进行区域划分,分段对RTK水位进行改正。 第8章 水深测量 8.5 RTK三维水深测量 8.5.3 条是关于带状地区转换参数的规定。在内河、山区,地形高差变化较大,高程异常变化也没有规律,因此求取转换参数的控制点间距不宜大于5km,点间高差也不宜大于50m,在高差变化处应加密布设控制点。 为了消弱电离层延迟和对流层延迟的影响,RTK三维水深测量应使用双频GPS接收机。 由于测船的纵摇、横摇可引起RTK所测高程的变化,从而引起RTK水位变化,因此RTK三维水深测量应配备三维姿态传感器,进行因测船纵摇、横摇引起的改正。注意,此时不应进行测船升沉量的改正。 RTK三维水深测量所应用的软件应既可以实时进行RTK水位改正而不输出水位值,又可以记录原始数据,事后提取水位值,以便比对(若有已知水位站,可与之比对),进行质量检查(依据水位曲线判断)。 8.5.5 条是仪器安装和校准的要求与本章相关条款要求相同,在附录N中已有明确规定。附录N是本章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大家不但结合本条,更应全面掌握。 第8章 水深测量 8.6 水下障碍物探测 8.6.1条规定了水下障碍物探测可采用的方法。包括多波束测深系统扫测、软式拖底扫测、硬式扫床、侧扫声纳或磁力仪扫测等方法。多波束测深系统、侧扫声纳扫测和磁力仪作业应遵守的规定均列在附录M中。 8.6.5 条规定了侧扫声纳扫测的扫测比例尺、扫测与测深的同步性、对可疑信号的精扫和主要技术指标(见附录M)等四项要求。 8.6.6条是关于磁力仪探测水下感磁障碍物的规定,共四款。包括南北与东西扫趟交叉布设、探测主测线间距、仪器性能测试、船体影响测试、探头沉放深度测试和磁力仪探头与测船、航向的关系及对航速、舵角、风流压脚大小限制的规定等。 第8章 水深测量 8.7 适航水深测量 8.7.1条作出了适航水深测量方法选择的推荐性规定。重力式器具是指以重力式测量原理获得重度界面深度的方法,如三爪铊、密度计等。重度测量指直接进行重度剖面测量,如密度计等。走航式适航水深测量系统包括音叉密度计、双频测深仪和海底淤泥层连续密度划分软件系统。 8.7.5条是由于走航式适航水深测量系统受重度剖面测量制约,因此作出测区内垂直密度剖面测量点的规定。 8.7.6条是关于采用重力式器具测定适航深度的规定。根据测量要求,重力式器具停止界面之重度宜等同测区的适航重度。但现实是难以严格等同,出于安全考虑,规定不得大于适航重度。这就对器具制造提出了相应要求,《水运工程测量手册》中给出了三爪铊的制作参数仅为适合天津港12.5 kN/m3的重度值的参数。必须指出,不同地点,当颗粒粘度发生变化后,或适航重度变化后,这些参数就不再适用,必须调整三爪铊的重量和接触面面积使其适应新的适航重度。 8.7.7条给出了适航水深测量过程中,应对密度计探头的后移量和定位系统的偏心量进行修正的规定。此与一般水深测量的定位中心与测深中心不一致的偏心修正类同。 第8章 水深测量 8.8 内 业 处 理 8.8.3条关于量取水深的第(2)项规定的理由是:当风浪较大,回波线呈现波浪状,自然水面的升降平均值应为回波信号(线)之中位线。但是,由于测船较重,其上下升沉均产生惯性影响。受重力和浮力作用,下沉时的惯性力是船增加了一个下沉量,而升起时的惯性作用,与重力作用相反,使测船减少一个上升量。测船最高上升顶点不可能达到自然水面的上升最高顶点高度,同时还考虑到因船舶倾斜造成换能器声束偏斜,使水深偏深。因此,国际上一些国家的规定或招标标书中关于在“测深纸的回波线上距波峰1/3波高处量取”的规定是有道理的。 8.8.5条是水位改正的内容。由于水位改正是水深测量内业处理的内容,因此,在本节增加水位改正的相关内容,把原规范水位控制测量的这部分内容移至本节中,并作了相应修改。 第8章 水深测量 8.8 内 业 处 理 8.8.7条中比原规范增加了第(5)项,当测图目不同时,自动化水深测量的取点有不同要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