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事流程 | 重考、重修
重考
重修
重考注意事项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重考相关事宜】
一、报名资格
报名本次重考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核资格且正常完成考核,无取消考核资格或旷考或考试违纪情况;
2、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且不报名参加本学期重修。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8日
三、报名方法
请各位需要重考的同学自行在教务部官网下载打印重考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后交到重考课程所对应的院系办公室。
详细的重考注意事项请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打开查阅:
http://jw.nf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4&id=911
温馨提示:
(1)缓考
因病等符合学校规定的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开课单位提交缓考申请,经教务与科研部批准后,方可缓考,获批缓考的学生由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向教务与科研部申请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凡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论处,考试成绩计0分,且该门课程不予再次安排重考。
(2)重修与重考的差别
报名参加重考的学生不能报名本学期的重修。
重考机会只有一次,学生可以选择参加重考,也可以放弃重考选择重修。重考不需要跟班学习,但考核合格后绩点为1.0,原始成绩仍如实记录在档案中;重修需要跟班学习,但考核合格后按重修成绩计算绩点,原始成绩仍如实记录在档案中。
关于更多重修与重考的差别,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jw.nf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4&id=911。
重修注意事项
重修报名注意事项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重修相关事宜】
一、面向对象
全院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6日14:30至2019年3月11日17:00
三、报名方法
本次重修不开设网上报名。请各位需要重修的同学自行在教务部官网下载打印重修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后交给所在班级的班长。各班长收集好报名表后,于3月11日下午17点之前统一把报名表交至5教101办公室。
同时,请各班班长统计本班需要重修报名的同学名单(重修统计表格模板请看附件),各班长统计好重修报名同学人数之后,把统计表格于3月11号上午12点之前发回给所负责的学生助理处。逾期不侯!
四、注意事项
2017年入学、2018年入学学生重修课程需交学分学费。请同学们务必阅读教务部官网上的重修报名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否则因个人操作失误的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详细的注意事项请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打开查阅:
http://jw.nf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4&id=914
可申请重修者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学生可申请重修:
1.“课程成绩总评不及格,可以重修。重修课程按实得的分数登记入册。重修成绩达60分或以上者,取得规定的学分,但原始成绩仍如实记录在档案中。”(第三章第十条);
2.“ 学生未获学校批准免修(免听课),一门课程旷课、请假的课时数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应当重修。”“学生应当独立完成课程作业和实验报告,如发现抄袭别人的作业和实验报告等情况,应作出深刻检查,并要重做。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重修该门课程。”(第三章第十五条)
3.“未经主管教学领导批准而缺考的学生,作旷考论,成绩以‘旷考零分’记。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批准,旷考的课程可以重修,但只能重修一次。”(第三章第十六条)
4.“对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者(开除学籍者除外),经教育后确有真诚悔改、进步明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系批准,可以给予一次重修。”(第三章第十七条)
5.“未通过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考试者,原则上应重修。每门课程的重修不得超过二次(旷考、考试作弊者除外)。”(第三章第十八条)
表格下载
此图为重考申请表模板
重考申请表(复制粘贴去浏览器打开):
http://jw.nf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4&id=911
此图为缓考申请表模板
缓考申请表(复制粘贴去浏览器打开):http://jw.nfu.edu.cn/uploadfile/2017/1006/20171006071708261.doc
此图为重修申请表模板
重修报名申请表(复制粘贴去浏览器打开):http://jw.nf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4&id=914
图文来源/ 中大南方官网
排版/ 郭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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