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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决定开始组织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程序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分为核对开课计划、分配教学任务、编排教学进程表与课表、组织学生选课和调整课表、选用教材等五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见《学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

二、各阶段工作要求

(一)核对开课计划

1.严格执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对于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实践环节(包括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困难或社会需求发生大的变化确需调整的,须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学计划微调审批表》(附件2),办理教学计划微调手续。

教学计划微调是指在课程体系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增减课程(实践环节)门数,变更课程类别性质,调整课程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等行为。同一学期内,某一课程(实践环节)的设置、类别、性质、内容、要求、总学时、学分等不变的情况下,对该课程(实践环节)教学进程安排的变更,不属于教学计划微调的范围。

2.严格核对课程信息。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3版和2017版),对下学期开课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进行核对。核对的内容包括理论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时、学分、开设学期等;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名称、学分、开设学期、周数等。专业所在学院需安排专人对学期开课计划进行至少两次校对并签字确认,严防漏课、错课。下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完毕后,及时送交教务处教务科,以便依此下发下学期开课任务书。

特别注意以前学期因各种原因调整到本学期开设的教学计划应按时开设。

3.及时完成专业分流手续。所有分方向的专业须进行专业分流,各学院应及时提供各年级各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和分流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进行专业分流处理。

(二)分配教学任务

1.教务处根据学院核对后的学期开课计划下达开课任务书,课程承担学院应认真落实任课老师。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落实任课教师的,应及时通知专业所在学院,由专业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方案或办理教学计划微调手续。

各学院教学秘书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设置下学期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对上课班级的合班方式、上课时间和地点可提出具体要求,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合班,如确有特殊困难需合班的,需另行单独报告。教务处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尽可能满足教师要求。

2.开课任务书中包含通识选修课,经教务处认定并列入通识选修课程库的课程,各学院尽量保证开出,开出率应不低于80%。申请新增通识选修课的教师,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增通识选修课申报表》及通识选修课程简介(模板见附件3),经教学研究管理科认定后,方可开设。通识选修课在学期末进行正选和补退选,开学后第一周开始上课,上课后不再退选和补选。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或者周末,符合开课条件的教师最多可开设两个上课班级。

3.重修班课程教学任务在下学期第四周重修报名结束后才能确定,请各学院预留上课教师。原则上重修人数超过20人的课程需单独编班上课,教务处教务科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将重修开课任务下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编排重修班教学任务。

4.按学期编排教学周数时需注意,整学期开始的课程按校历教学周1-20周编排,前半学期按1-10周、后半学期按11-20周编排任务。

5.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公共理论课的上课班级合班数一般为4-7个自然班,专业理论课的上课班级合班数一般为2-4个自然班。教学任务安排时要考虑合班人数、专业和学院情况,以方便安排上课时间。

6.在计算机中心机房上课的课程,必须注意合班人数,合班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教室容量(计算机中心教室容量为60人)。

7.教学任务设置完成后,教学秘书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期理论教学任务/打印学期理论教学任务)中打印任务书,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8.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的要求,所有教授、副教授应当为本科生上课。请督促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并填写《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教务科。

(三)编排教学进程表和课表

1.教学进程表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各学院要在教务管理系统里编辑实践教学任务,包括设置专业实践环节、确定指导教师和实习周次(请避开法定假期)、确定实习班级。

2.课表安排的正常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白天8节。因教学场地紧张受限的个别课程可排到周一至周五晚上2节,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确因实际困难需在晚上或周末等特殊时段上课的课程,须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附件5),经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排课。

3.自行排课的学院,所有课程必须安排在本学院的专用教室,原则上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的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室,如确实需要使用的应提前申请或在教学任务书上进行备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排课。

4.课内实验或单独成课的实验课程,需要在教务管理系统里核对实验学时或上机学时是否和培养方案一致,便于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里安排实验课表。

5.大学物理实验、计算机文化基础等全程在实验室或机房上课的课程,继续按照以前的方式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课内实验按照培养方案上的实验项目在实验管理系统里安排。

(四)组织学生选课并调整课表

1.分级教学类、通识选修类、专业任选类等课程需要上课学生在网上选定自己的任课教师。选课全部采取网上操作,不进行手工退选和补选。学生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选课,所有需要网上选课而未进行选课的,期末将无法进行网上评教,也无法取得该门课程成绩。如因学生本人未选课或者私自调整专业造成的没有成绩登陆项,不予登录成绩。下学期由学生本人申请参加补考。

2.课表初稿完成后,请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课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教学秘书处理,教师个人不用到教务科单独办理。

3.教学进程表和课表发布后,应严格执行,一般不得随意调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变动课表审批表》(附件6),办理相关手续。学期中临时调课的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临时调课审批表》(附件7)。如需调整实习时间的,需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理调整手续,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实习调整审批表》(附件8)。

(五)选用教材

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各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用教材,由教材科统一组织征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教师个人信息是统计教学状态数据的重要基础,是教学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的完善工作。教师(包括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可凭工号及密码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个人信息完善后,各教研室主任要逐一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实验室主任登录实验管理系统,负责完善实验室基本信息,并通知实验课教师在实验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3.请各学院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按照工作日程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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