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职责
1、团总支副书记:与学生会主席共同对团总支学生会负责,做好我系有关学生的团务工作,包括团员的培养,团情统计,团费收缴;制定社团活动计划,检查各社团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社团工作;参与学生会的管理工作,研究学生会的工作和发展方向。
2、主席:对系学生委员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订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检查各部(会)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对各部工作进行评议;学期终给各部做工作鉴定,进行工作考核。研究学生会的工作和发展方向。
3、副主席:对学生会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分管学生会一定的部门,主动配合主席搞好各项工作,当好主席的决策参谋;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席;认真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4、部长:对分管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部门一年的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开展;对本部干部合理分工,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本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席汇报;关心本部门学生干部,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改进。
5、副部长:对部长负责。职责是配合部长工作,认真做好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对本部工作出谋划策;部长不在时,可受委托负责本部工作;关心部门干事,认真做好干部培养工作。
6、干事:对部长、副部长负责。主要职责是遵从各项工作安排,具体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要有服务意识,对工作要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学生会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