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要求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调剂基本条件
我校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调剂基本原则为: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各学院可根据以上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调剂的其他学术条件。
10、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三、调剂工作程序
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graduate.buct.edu.cn/1392/list.htm),按我校要求申请调剂。我校所有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1、调剂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6月30日,录满即止。
2、调剂系统: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3、调剂分数线:
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学院也可在调剂系统中另行注明。
4、调剂工作流程:
(1)接受调剂的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缺额,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须提前公布;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复试确认,并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y.buct.edu.cn:8088/ksxt/login.aspx)里选择复试科目,上传复试材料;同时缴纳复试费,缴纳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
(4)学院按要求组织复试,复试内容、评价标准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5)对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后完成调剂工作。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64433759;010-64414694(传真)
邮箱:yzb@mail.buct.edu.cn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五、其他未尽事项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