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const char **p) {}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foo(argv)
}
如果编译这段代码,编译器会发出一条警告信息如下:warning: argument is incompatible with prototype
一般情况很多人会认为实参char *s 与形参 const char *p 应该是相容的,标准库中所有的字符串处理函数都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 实参char **argv 与形参 const char **p 实际上不相容呢?
答案是肯定的,它们并不相容,在ANSI标准中有以下的概念:Each argument shall have a type such that its value may be assigned to an object with the unqualified version of the type of its corresponding parameter.
每个实参都应该具有自己的类型,这样它的值就可以赋值给与它对应的形参类型的对象(该对象的类型不能含有`限定符`)
这就是说参数的传递过程类似于赋值
所以,除非一个类型为char **的值可以赋值给一个 const char ** 类型的对象,否则肯定会产生一条诊断信息。要想知道这个赋值是否合法,需要满足以下的约束条件其中一个:1、两个操作数都是指向有限定符或无限定符的相容类型的指针
2、左边指针指向的类型必须具有右边指针所指向类型的全部限定符
正是这个条件,使得函数中调用实参char *能够与const char *匹配。它之所以合法,是因为在下面的代码中:char *cp;
const char *cpp;
ccp = cp左操作数是一个指向有const限定符的char的指针
右操作数是一个指向没有限定符的char的指针
char类型与char类型是相容的,左边操作数所指向的类型具有右操作数所指向类型的限定符(无),再加上自身的限定符(const)。
注意,反过来就不能够赋值,如下:cp = cpp;
char **实参 与 const char **形参是相容的? 没有!!!
举个例子:const float *类型并不是一个有限定符的类型,它的类型是“指向一个有const限定符的float类型的指针”。也就是说const限定符修饰指针所指向的类型,而不是指针本身
由于char **和const char ** 都是没有限定符的指针类型,但它们所指向的类型不一样(前者指向的是char *,后者指向的是const char*),因此它们是不相容的。
举例:char *a = "123";
const char **b;
const char *c;
char **d;
b = &a; //OK
c = a; //OK
a = c; //有警告
b = d; //有警告!
d = b; //有警告
const最有用的用法就是用它限定函数的形参,这样该函数将不会修改实参指针所指的数据,但其它函数却可能会修改它。简单地讲,就是char **与 const char **类型并不兼容(imcompatble)。进一步说,就是如果C语言允许这样,就会产生与引人const这个关键字本意自相矛盾的结果,const就变得一点意义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