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实验材料、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的范围、分类
1.本办法所称的物品,是指学生实验和教师进行科研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2.材料: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网线、水晶头等。
3.易耗品:指容易破碎或消耗的物品,如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4.低值品:单价低于500元的固定资产。
二、经费计划审批
教学实验用物品的经费管理由校设备管理科、学院宏观控制,实验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每年实验中心根据所开实验需要实际消耗量,计算预算经费指标,填报申请计划数,经实验中心领导统一平衡后报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上报校设备管理科,下达年度包干经费指标。
三、采购、验收与报销
1.物品的采购,由实验中心根据实验先后,分清轻重缓急,拟定采购计划,实验室负责人汇总报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分配二人以上共同负责采购。
2.购进的物品入库时,库房保管人员要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认真核对所购物品的数量和规格是否符合,仔细检查所购物品的质量和性能是否合格。验收合格后,填写物品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存库房,一份作为报销凭证,一份供记账人员记账凭证。
3.凡办公用品(如笔、墨、纸张、文件夹、订书机等)和劳动保护用品均不作为低值易耗品做采购计划。
4.采购人员根据库房保管人员开据的验收单,发票经主管主任签章后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账务管理与检查
1.记账人员根据库房保管人员开据的验收单,及时做好所购物品的院流水总账和分类账。
2.每半年记账人员要向学校财务处上报一次材料帐,内容包括:上期库存,本期购进,本期消耗,本期结存等数量。
3.每年年终进行实验室工作检查时,由院对实验中心所购物品的合理性,账务管理的准确性进行全面检查,并汇总后向院领导小组会议汇报。
五、保管、领用和回收
1.库房保管人员要将验收入库的物品分类存放,稀缺材料存入加强防盗措施的专柜。
2.领用物品必须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领用一般材料,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经负责人审批,对主要材料应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做到合理使用。领用贵重、稀缺材料,须经系(部)主管主任审批。 3.领而未用或剩余的材料等要及时回收重新记账,并由退还人员填写退还单,同时说明质量情况。
六、报损和核销
库存材料和易耗品属于正常范围的损耗由仓库保管员根据损耗数字做出记录,按学期汇总后报院主管主任审批后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