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计算机专业(应用...
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Ⅲ.计算机专业(应用型)评估指标
1.专业培养目标
1.1 办学定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应用型)以培养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应用人才为主,注重培养学生软硬件系统的研发能力,强调学生对非计算机学科(专业)知识的融会贯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根据用户需求,设计系统建设方案,完成系统配置和产品选型,为客户构建开放性的、先进适用的集成系统,并承担用户培训和系统的升级及维护工作。
受评估学校应有明确的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并提供书面材料。同时说明所在地区的社会及经济发展环境,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特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条件和优势。
1.2 毕业生的描述
应用型专业毕业生应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对某些行业的业务、组织结构、现状及发展前景有较好的理解和掌握;从系统的高度为客户提供适应需求的应用模式,提出具体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全面掌握不同计算机生产厂商提供的产品和技术,并具备应用系统软件的开发能力;能较好地完成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
受评估学校应对所培养学生的能力做出明确的文字表述,说明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及优势。
1.3 实施方案
应用型专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写出自我评估报告和改进措施。评估报告应着重说明培养学生从事系统集成工作的办学条件、本地区的行业特点、教学全过程和成功案例。重点介绍自己的办学特色。
2. 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2.1 教学计划与培养目标的针对性
应用型专业应有完备的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应符合专业规范的要求,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科学的知识体系,注重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开设课程的学时和学分应有明确规定。课程体系应涵盖各种网络设备的配置与应用、结构化网络布线、系统集成方法及解决方案、系统的升级与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项目管理及信息系统的开发等方面的全部知识点和各项技术要素。
应用型专业的培养目标主要体现在系统集成方面,涉及课程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操作系统教学内容应涉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功能、系统容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