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计算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计算机。
背景技术:
技术的进步使得个人计算机的尺寸在缩减。结果,便携式计算机如笔记本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和记事本计算机的使用飞速增长。笔记本计算机和记事本计算机的轻便性使用户对他或她的计算机触手可及,这样实际上计算资源总是在手边,便携式计算机的一个趋势是使它们能替代台式计算机,这需要他们更大,而仍维持它们便携的特点,便携式计算机是指移动性能较高的个人电脑产品,然而在移动式办公的过程中,通常需要背包等介质才能实现,外出携带,导致携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还整加料附加重量,降低实用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计算机,包括显示器壳体和卡夹,所述显示器壳体的顶端两侧均设置有显示器扣件,所述显示器壳体通过连接轴连接有操作板,所述操作板的中部设置有键盘,所述操作板的操作面底部设置有与显示器扣件对应的安装板扣槽,所述操作板的底部连接有操作板壳套,所述操作板壳套的两侧设置有背带卡扣,所述背带卡扣上连接有背带,所述操作板壳套通过卡夹连接有显示器壳套,且所述显示器壳套与显示器壳体的背面贴合连接。
优选的,所述操作板的外表面连接有防护板,所述防护板上设置有密封凸起。
优选的,所述操作板壳套的一侧连接有提手,且提手设置在显示器壳体与操作板的闭合处。
优选的,所述背带是由纯棉布料、锦纶布料或晴纶布料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制成。
优选的,所述提手为弹性纯棉提手,且所述操作板壳套的表面设置有束紧带,所述束紧带与提手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壳体贴合有显示器壳套,不仅起到防尘作用,同时包括有背带和提手,通过背带和提手便于携带,通过束紧带对提手进行束缚绑定,该装置外出办公过程中,无需考虑是否携带背包等,且具有一定的防摔能力,携带方便外出办公过程中,无需考虑是否携带背包等,通过手提和背带提高便携性,结构时尚新颖,且具有一定的防摔能力,便于办公,携带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闭合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展开结构示意图。
图中:1显示器壳体、2连接轴、3操作板、4安装板扣槽、5背带卡扣、6显示器扣件、7键盘、8防护板、9操作板壳套、10提手、11卡夹、12显示器壳套、13背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便携式计算机,包括显示器壳体1和卡夹11,所述显示器壳体1的顶端两侧均设置有显示器扣件6,所述显示器壳体1通过连接轴2连接有操作板3,所述操作板3的中部设置有键盘7,所述操作板3的操作面底部设置有与显示器扣件6对应的安装板扣槽4,所述操作板3的底部连接有操作板壳套9,所述操作板壳套9的两侧设置有背带卡扣5,所述背带卡扣5上连接有背带13,所述操作板壳套9通过卡夹11连接有显示器壳套12,且所述显示器壳套12与显示器壳体1的背面贴合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操作板3的外表面连接有防护板8,所述防护板8上设置有密封凸起,计算机闭合时,保证屏幕与操作板3之间的密封效果,防止灰尘进入,影响机器寿命。
进一步的,所述操作板壳套9的一侧连接有提手10,且提手10设置在显示器壳体1与操作板3的闭合处,便于携带,增加整体的美观度。
进一步的,所述背带13是由纯棉布料、锦纶布料或晴纶布料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制成,使用舒适,便于吸汗,不易脱落。
进一步的,所述提手10为弹性纯棉提手,且所述操作板壳套9的表面设置有束紧带,所述束紧带与提手10连接,提高手提时的舒适度,束带便于将提手10固定。
具体的,显示器壳体1通过连接轴2连接有操作板3,操作板3的中部设置有键盘7,计算机闭合时,显示器壳体1顶端的显示器扣件6,与操作板3操作面底部的安装板扣槽4扣合,同时防护板8对外界进行隔离保护,保证装置的使用寿命,在通过操作板3底部连接的操作板壳套9和显示器壳套12连接,对计算机进行保护,在通过背带13和提手10进行携带,方便舒适,展开使用时,将皮革制成的操作板壳套9展开,可做计算机底垫使用,束带将提手10固定,不影响美观和正常的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