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关注软考证书登记问题,根据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2008年全国电子教育考试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全国软考办明确:计算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长期有效,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但是由于之前采取的证书登记等相关文件并未废止,因此各地区对于软考证书采取的登记制度有所不同。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拟废止《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等四个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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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废止《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等四个文件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组织开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对《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信办人〔2004〕47号)等四个文件予以废止。
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前向我司反馈,电子邮件请发送至rcc@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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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废止的文件目录包含:《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以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函。
若以上这些文件被废止的话,有可能意味着软考证书将不再需要进行定期登记,具体还请考生们关注有关软考证书登记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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