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高等数学】映射与函数已经讲解过映射与逆映射、单射、满射、双射,不再重复。
一. 反函数的定义
设
注1:定义反函数的前提是,原函数是双射(一对一)。同济版高数中,反函数的定义是“设
另外,关于反函数的双射要求
定义中要求的双射,就是一对一,左边右边都没有多余的没用上的点。
因为这样的定义,最简洁,也足够应付各种反函数的应用场景。
其实,扩展到一对一,左边或右边有多余的没用上的点,虽然也没有矛盾之处,但既然它们是多余的没有用上的,从数学追求简洁的角度,干脆不带着它们就好了。
这在函数定义时,也是一样的道理。对每一个x属于D,就是把D中元都用上,不用的多余的点也没有必要带着它们。
注2:定义域和值域发生互换:原函数的值域是反函数的定义域,原函数的定义域是反函数的值域。
注3:从几何图形来看,原函数与反函数的曲线关于直线
注4:关系式
二. 反函数存在性的判别
函数(映射)允许“多对一”,如
竖直线检验:任何一条竖直直线与函数曲线至多有一个交点。
例如,
对于一个函数,再考虑其是否有反函数,只需要再保证”不能多对一“即可。这可以用:
水平线检验:任何一条水平直线与函数曲线至多有一个交点。
注意,函数是否存在反函数与所考察的区间是有关系的,例如,
但是,如果只考虑
类似的,还有三角函数,比如
那么,在
可见,三角函数的反函数一般是选择包含原点或从原点开始的单调周期。
三. 求反函数的一般步骤
(1) 检验函数是否为双射,或者做水平线检验,确定反函数存在性;表示原函数的定义域,注意,可能需要限制在部分单调区间。
(2) 根据
(3) 换表示,即交换
注:反函数一般是在原函数的单调区间才存在的,也可以借助函数图形、函数单调性、定义域与值域是互换关系,来得到反函数的定义域加以验证。
例1 设
解:(1) 画出函数图形,做水平线检验:
至多有一个交点,故存在反函数。
(2) 原函数是
注意开根号是
解出
(3) 换表示,得到反函数为:
最后再绘制原函数与反函数的图像看看,
注:绘制原函数与反函数图形时有一个技巧,比如上例,通过绘制两个参数方程函数来实现:
Geogebra绘图命令:
曲线
例2 设
解:(1) 画出函数图形,满足水平线检验:
故存在反函数。
(2) 原函数是
解出
注意,作为根号部分,应有
又分母不能为
继续求解
(3) 换表示,得到反函数:
最后再绘制原函数与反函数的图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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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关于反函数,有同学还是没绕明白
其实真正理解了,就不会绕了。
函数的三要素有:定义域,对应法则,值域。前两个是根本,他俩决定了值域。
函数本质上是,数集与数集的(非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其表达式用哪个符号表示并不重要,重要的定义域和对应法则所决定的这种对应关系。
为了简单,把反函数定义限制为首先得是双射(一对一的)。
原函数
举个例子,
原函数
按标准步骤求,或者直接取反对应关系(因为简单能直接看出来),
反函数
以上是正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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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同学说了,上面原函数
咱们来看看,为什么不对。
首先只说表达式,不说定义域,这不完整(他的困扰和没绕明白,恰恰就是不说定义域造成的)。
(1) 假如说,你这个反函数是
显然不对,因为这个函数把,
(2) 假如说,你这个反函数是
你这不就是原来的原函数,换了个名字吗?(定义域相同,对应法则相同)它还是原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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