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务教学系统第十二章:审计抽样
第十二章 审计抽样
第一节 审计抽样概述
在设计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选取测试项目的适当方法。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的方法,包括选取全部项目、选取特定项目和审计抽样。
一、选取全部项目
选取全部项目是指对总体中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查。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通常更适用于细节测试,而不适合控制测试。实施细节测试时,在某此情况下,基于重要性水平或风险的考虑,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测试总体中的全部项目。总体可以包括构成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的所有项目,也可以是其中的一层,同一层中的项目具有某一共同特征。例如,在截止性测试中,注册会计师通常对截止日前后一段时期的所有交易进行检查。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选取全部项目进行测试:
1.总体由少量的大额项目构成。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的所有项目的单个金额都较大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测试所有项目。
2.存在特别风险且其他方法未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所有项目虽然单个金额不大但存在特别风险,则注册会计师也可能需要测试所有项目。存在特别风险的项目主要包括:(1)管理层高度参与的,或错报可能性较大的交易事项或账户余额;(2)非常规的交易事项或账户余额,特别是与关联方有关的交易或余额;(3)长期不变的账户余额,例如滞销的存货余额或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余额;(4)可疑的或非正常的项目,或明显不规范的项目;(5)以前发生过错误的项目;(6)期末人为调整的项目;(7)其他存在特别风险的项目。
3.由于信息系统自动执行的计算或其他程序具有重复性,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注册会计师可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取全部项项目进行测试。
二、选取特定项目
选取特定项目是指对总体中的特定项目进行针对性测试。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所测试总体的特征等,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从总体中选取特定项目进行测试。选取的特定项目可能包括:大额或关键项目:超过某一金额的全部项目;被用于获取某些信息的项目;被用于测试控制活动的项目。
选取特定项目时,注册会计师只对审计对象总体中的部分项目进行测试。注册会计师通常按照覆盖率或风险因素选取测试项目,或将这两种方法结合使用。按照覆盖率选取测试项目是指选取数量较少、金额较大的项目进行测试,从而使测试项目的金额占审计对象总体金额很大的百分比。例如,如果8个金额较大的项目占审计对象总体金额的85%,则通过测试这8个项目就可对审计对象总体的存在性和准确性获得较高程度保证。注册会计师也可以决定抽取超过某一设定金额的所有项目,从而验证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的大部分金额。按照风险因素选取测试项目是指选取那些具有某种较高风险特征的项目进行测试,例如可疑的项目、异常的项目、特别具有风险倾向的项目,或者以前发生过错误的项目等。
另外,注册会计师还可能选择某些项目进行检查,以获取与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交易的性质以及内部控制等事项有关的信息,或确定某一控制活动是否得到执行。对这些项目进行测试实际上属于风险评估程序,主要是为了提供与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有关的信息。
选取特定项目实施检查,通常是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构成审计抽样。对按照这种方法所选取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不能推断至整个总体。其原因在于,虽然选取特定项目也是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但它与审计抽样不同的是,并非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不符合注册会计师选择标准的项目将没有机会被选取。因为选取的特定项目不能代表审计对象总体或某一子总体中全部项目的特征,所以,与审计抽样不同,选取特定项目进行测试不能根据所测试项目中发现的误差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
三、审计抽样
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这使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和评价与被选取项目的某些特征有关的审计证据,以形成或帮助形成对从中抽取样本的总体的结论。其中,抽样单元是指构成总体的个体项目。总体是指注册会计师从中选取样本并据此得出结论的整套数据。总体可分为多个层或子总体,每一层或子总体可分别予以检查。
审计抽样应当具备三个基本特征:(1)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2)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3)审计测试的目的是为了评价该账户余额或交易类型的某一特征。
注册会计师通常知道某些账户余额和交易类型更可能发生错报,并在计划审计程序时加以考虑。对于这些账户余额或交易类型,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选取全部项目或选取特定项目的方法。但对于为实现审计目标需要进行测试的其他账户余额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