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8】23号)、《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8】22号)文件精神及中南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制定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评定组织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名单在发布评审通知时公示。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强军计划”和“骨干计划”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
三、评定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等级设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