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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关于启动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2014年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2014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创业校、院两级的立项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立项结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经专家评审,2014年全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共立项62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72项,北京市级项目100项;院级立项454项。2014年全校国家级、市级和院级项目立项结果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经费报销
1、从即日起,各级项目可以启动,学校将按照每个院级项目2000元标准下拨院级项目经费到学院。
2、国家级项目和北京市级项目经费分配额度见附件1,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的经费在教务处教学科(办公楼111)报销。滚动项目一般为2013年中期检查后升级的项目,除可报销升级后获批的经费之外,仍可在学院报销其原院级项目的经费。
3、中期检查前,每个项目可以报销50%的项目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可报销剩余经费。
4、每个项目的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打印复印费三项费用每项不得超过500元。其他可以报销的科目及报销要求见附件3,调研类的国家级、市级项目的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打印复印费三项开支如实际需要超过500元的,须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可适当增加报销额度。
三、项目的管理
1、项目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对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方向进行重大修改;如需对项目成员、指导教师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变更。
2、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延期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延期;申请终止的项目须填写《项目终止申请表》并提交1份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失败总结分析报告》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3、项目成员因参加学术会议、比赛、调研等需要到外地出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出差申请表》,院级项目经学院批准备案,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成行。
4、《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终止申请表》、《项目失败总结分析报告》及《项目出差申请表》等文档可登录本科教学网“创新-下载中心”下载。
5、学校将于2014年4月底组织对全校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对项目经费进行调整。2014年的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时间为2014年年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滚动项目结题时间为2014年5月,如需延期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可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