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变量
类体内,所有函数外定义。
所有实例对象共享。
只有通过类名调用时才能修改,通过实例调用时无法修改。
假设某类变量名为“name",如果用该类的某个实例x来为name赋值:x.name = 'xxx',实质是为该实例新定义了一个变量name。且之后无法再通过该实例调用类变量name了。因为使用实例调用某名为“xxx”变量时,若该实例没有名为“xxx”的实例变量,则会去调用名为“xxx”的类变量;若有该名称的实例变量,则该实例无法再直接调用该名称对应的类变量。因此也不推荐通过实例来调用类变量。
即:通过类实例修改类变量的值时,实际是在定义新的与类变量同名的实例变量。
实例变量
类体内,某函数(一般是__ init __ ())内定义。 “self.变量名”
因为是属于某个具体实例的,因此不能通过类名访问。
如果不在__ init __ () 中调用(该函数会在创建实例时自动调用一次),则只有调用该实例中定义目标实例变量的那个函数后,才能使用目标实例变量。因此最好在__ init __ () 中定义实例变量。
局部变量
类体内,某函数内定义。
直接在函数内用“变量名=值”的方式进行定义。
函数执行完毕后,该局部变量即被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