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考务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
缓考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补考学生为本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缓考学生为本学期没有参加考
试但在考前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按新的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某
门课程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五分之一,或缺课学时累计
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量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得
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和补考,必须重修。)
二、考试时间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2月25日~3月1日)。
三、考试组织
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所在院(部、中心)安排与组织考试,考试结束
一个工作日后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具体安排如下。
1.各学院(部、中心)安排相关的补/缓考科目、时间及地点,并于
2012年1月25日之前将相关的安排结果交给教务处;2013年1月30日之
前,教务处将考试通知及全校的补、缓考安排,通过学校信息中心挂
在学校校园网主页的滚动通知栏;学生可上网查询每一科目的考试时
间、地点。
2.2013年2月22日前各学院(部、中心)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到校进
行制卷、考试安排等考前准备。
3.2013年2月25日~3月1日进行考试,3月8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补考成绩由原任课教师负责录入,缓考成绩由教学秘书负责录入。
没有参加补考考试的学生,老师不用给成绩,已办理缓考手续但没有
参加考试的学生,缓考成绩做0分处理。
四、命题、制卷及发放
1.不用重新命题,采用期末考试A/B卷中未被使用的另一套试卷(补
考、缓考同一门课程,采用相同试卷)。
2.制卷按规定执行(有关规定可在校办公系统服务指南上查询)。
3.在补考、缓考前一个工作日(2月22日),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须将补、缓考试卷按要求印制完毕。
4.公共课考试试卷由相关的公共课负责部门统一保管,并于考前半小
时运到考务室(由相关的公共课负责部门安排),相关的公共课负责部
门派人到考务室分发试卷,监考教师(由相关的公共课部门选派)考前
半小时到考务室领取;其他课程的考试试卷由各学院(部、中心)教学
秘书保管,监考教师(由各学院、部、中心选派)考前半小时到教学秘
书处领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校外可在校园网主页上查询本学期考试
成绩(在校园网主页上,进入教学管理——教务管理系统——输入
学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补考,并可
通过校园网主页的滚动通知栏查询每一科目的补考、缓考时间、地
点。
2.考场由相关部门自行安排。
3.不适合在教室考试的课程(如实践课、形成性考核课程等)原则上本
次不参加补考。
4.鉴于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组成,故原则上补、缓
考评卷还是由原任课教师实施。
5.由于考试时间在开学第一周,同一考生可能在同一时间须参加一门以
上科目的考试,该考生采取连续考试方式(原则上先考公共课程,后考
专业课程,中间不休息),请该类考生提前与相关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各学院教学秘书协调并安排好。
6.跨学院(部、中心)公共课程的考试安排见附件1。
7.下学期初缓、补考安排的查询方法见附件2。
附件:1. 跨学院(部、中心)公共课程补、缓考安排
2.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初缓、补考安排的查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