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对计算机大类招收的学生在第一学年进行统一的计算机大类基础教育,第二学年及以后,对分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网络工程专业的这些学生分别进行专业培养。着眼于专业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布局要求,落实公平、公开、志愿和择优的原则,为顺利完成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大类招生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设立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专业学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有关工作。
2.专业分流
专业分流是指高考填报计算机大类招收的学生在经过第一学年计算机类基础教育后,分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网络工程两个专业。
3.专业宣传和引导
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网络工程两个专业的概况进行必要和及时的宣传和引导。首先,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介绍。其次,在第一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计算机科学导论》课程中介绍和宣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网络工程两个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专业技术发展动向和毕业生就业去向。
4.专业分流规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网络工程专业学生分流比例及人数依据社会发展和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以及学科发展布局的需要,由大类招生培养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上报学校教务处,经批准后,各专业分流比例及人数将于第一学年第2学期在学院网页公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拟分流100人,网络工程专业拟分流60人。
5.专业分流择生依据和标准
计算机大类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每生填报一个最希望的分流专业。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依据专业规模、填报专业志愿统计情况,遵循学生第一学期智育分高分优先原则择定分流专业的学生名单。
所有学生按第一学期智育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智育分相同,则综测成绩高者排前。
智育成绩由学院教学办提供,综测成绩由年级辅导员提供,上报学院大类招生培养领导小组。
6.分流执行时间和公示办法
专业分流时间与学校转专业时间同步进行,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专业分流结果有疑义者应及时向年级辅导员或所在系反映。
公示期后,专业分流结果将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7.分流实施模式
计算机大类学生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内填报和提交专业志愿,未填报志愿者作放弃选择权论,将填补专业未选的空缺。
分流实施的专业择定由系正副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在办公场所举行,按照上述规则确定专业分流的名单,参与人员签字后名单上报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公布在学院网页。
8.特殊情况处理
本细则共8条。如遇以上条款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决定。以上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工作小组。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