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七大原则就是:SOLID+迪米特+组合聚合
目录
1. S 单一职责(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2. O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3. L 里氏替换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4. I 接口隔离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5. D依赖倒置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也叫作最少知识原则(The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7. 组合聚合(Composite/Aggregation Reuse Principle)
1. S 单一职责(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注:并不是说一个类里面只能有一个方法)。
问题由来:
假设我们有一个类负责A、B两个职责,一旦发生需求变更,修改A职责的逻辑代码,有可能导致B职责的功能发生故障。这样一来,这个类就存在两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
解决方案:
将A、B两个职责用两个类来实现,进行解耦。后期需求变更维护互不影响。
优点:
- 降低类的复杂度
- 提高类的可读性
- 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2. O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基础)
问题由来:
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
解决方案:
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
优点:
- 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
- 抽象灵活性好,适应性广,只要抽象的合理,可以基本保持软件架构的稳定。而软件中易变的细节可以从抽象派生来的实现类来进行扩展,当软件需要发生变化时,只需要根据需求重新派生一个实现类来扩展就可以了。
3. L 里氏替换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通俗理解: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换句话说,子类继承父类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如果通过重写父类的方法来完成新的功能,这样写起来虽然简单,但是整个继承体系的可复用性会比较差,特别是运用多态比较频繁时,程序运行出错的概率会非常大。
继承实际上让两个类耦合性增强了,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聚合、组合、依赖来解决问题
4. I 接口隔离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客户端不应该被迫依赖于它不使用的方法;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问题由来:

- 类A通过接口Interface1依赖类B,类c通过接口Interface1依赖类D。如果接口lnterface1对于类A和类C来说不是最小接口那么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解决方案:

- 按隔离原则应当这样处理:将接口Interface1拆分为独立的几个接口,类A和类C分别与他们需要的接口建立依赖关系。也就是采用接口隔离原则
- 类 A 通过接口 Interface1 依赖类 B,类 C 通过接口 Interface1 依赖类 D,如果接口 Interface1 对于类 A 和类 C来说不是最小接口,那么类 B 和类 D 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 将接口 Interface1 拆分为独立的几个接口,类 A 和类 C 分别与他们需要的接口建立依赖关系。也就是采用接口隔离原则
- 接口 Interface1 中出现的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拆分为三个接口
5. D依赖倒置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依赖倒转的中心是面向接口编程
设计理念:
- 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
- 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的架构要稳定的多。在java中,抽象指的是接口或抽象类,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
注意事项:
- 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程序稳定性更好
-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者接口,这样我们的变量引用和实际对象间,就存在一个缓冲层,利于程序的扩展和优化
- 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使用接口或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规范,而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把展现细节的任务教给他们的实现类去完成。
6. 迪米特 (Law of Demeter)
也叫作最少知识原则(The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类与类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
即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不管多么复杂,都尽量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方法,不对外泄露任何信息。
迪米特法则还有个更简单的定义: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
直接的朋友:
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有耦合关系,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
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等。其中,我们称出现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的朋友,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不是直接的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以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核心:
降低类之间的耦合
7. 组合聚合(Composite/Aggregation Reuse Principle)
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继承复用虽然有简单和易实现的优点,但它也存在以下缺点:
继承:

- 继承复用破坏了类的封装性。因为继承会将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父类对子类是透明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白箱”复用。
- 子类与父类的耦合度高。父类的实现的任何改变都会导致子类的实现发生变化,这不利于类的扩展与维护。
- 它限制了复用的灵活性。从父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在编译时已经定义,所以在运行时不可能发生变化。
采用组合或聚合复用时,可以将已有对象纳入新对象中,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它有以下优点:
聚合:

组合:

- 它维持了类的封装性。因为成分对象的内部细节是新对象看不见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黑箱”复用。
- 对象间的耦合度低。可以在类的成员位置声明抽象。
- 复用的灵活性高。这种复用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新对象可以动态地引用与成分对象类型相同的对象。
总结:设计原则的核心思想
- 找出应用中可能需要变化之处,把它们独立出来,不要和那些不需要变化的代码混在一起。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为了交互对象之间的松耦合设计而努力。
本文介绍了设计模式的七大原则,包括单一职责原则、开闭原则、里氏替换原则、接口隔离原则、依赖倒置原则、迪米特法则和组合聚合原则。这些原则有助于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可维护性和扩展性,降低变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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