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2024年5月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
在前七篇数据要素解读系列文章《国家数据要素政策一览》、《一文详解国家各部委的数据要素相关政策》、《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3年上半年)》、《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3年下半年)》、《一文详解2024年上半年国家数据要素相关政策》、《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4年一季度)》、《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4年4月份)》中,分别介绍了国家陆续发布的数据要素政策和数据安全立法情况、国家各部委的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3年上半年、2023年下半年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以及2024年上半年国家各部委的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4年一季度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4年4月份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
文 | 吴冬升
全文8000字,预计阅读24分钟
关注公号回复“240828”可下载政策原文
表1 2024年5月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列表
省名称 | 政策名称 | 时间 |
广东省 | 《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 2024年5月10日 |
海南省 | 《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 2024年5月14日 |
浙江省 | 《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4年5月15日 |
陕西省 | 《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 2024年5月15日 |
河北省 | 《河北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2024年5月21日 |
河北省 | 《河北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5月21日 |
四川省 | 《四川省2024年“数据要素×”重点工作方案》 | 2024年5月22日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 2024年5月28日 |
湖南省 | 《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 2024年5月30日 |
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 2024年5月30日 |
湖北省 | 《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5月30日 |
山西省 | 《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2024年5月31日 |
(1)《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5月10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围绕“一点两地”全新定位,推动“数字湾区”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政府服务衔接融合;启动数字湾区“揭榜挂帅、赛龙夺锦”征集活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
深化数字赋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强化“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推动城镇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化数字化帮扶。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技术创新高地:加强数字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增强数字技术自主可控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提升数字技术协同创新能力。
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数字金融发展;推动建设数字保险生态;推进数字低空建设;推进智能物联网产业发展。
强化数据赋能,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完善数据要素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设;丰富数据要素场景应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建设;提升企业服务数字化水平;深化信用广东建设;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以数字思维破解民生难题,提升民生保障数字化水平:推广“民意速办”综合服务体系;推进民生服务保障数字化发展;推进教育数字化发展;推进医疗数字化转型。
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助力打造平安广东:启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升法治数字化水平;提升行业治理数字化水平。
赋能绿美广东建设,构建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加强林业数字化应用;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数字化应用;完善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拓展海洋治理数字化应用;优化减碳降废数字化应用。
提升数字文化建设水平,推动文旅体新业态发展:发展数字文化;完善文旅大数据建设;创新数字旅游产业发展;携手港澳地区共建“智慧全运”。
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化发展坚实底座:完善泛在连接的网络设施;优化高效敏捷的算力设施;打造共享畅联的数据基础设施。
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强化网络安全保护;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释放数字化发展创新潜能:加强数字化整体统筹;打造高效协同的政务环境;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加强合作交流。
链接:
https://zfsg.gd.gov.cn/zwgk/wjk/content/post_4423421.html
(2)《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14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本条例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链接:
https://iitb.hainan.gov.cn/iitb/xxh/202405/9422f26581d0475d8b2646a8d030ce37.shtml
(3)《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5月15日,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数商,是指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以数据作为业务活动的主要对象或主要生产原料,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的经济主体。重点支持浙江数商从事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数据流通服务、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平台运营服务等重点业务,促进浙江数商进入数据要素市场进行数据交易。
链接:
https://jxt.zj.gov.cn/art/2024/5/20/art_1582899_26253.html
(4)《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5月15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发布《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对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算法或者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统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建设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组织开展本省行政区域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具体承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链接:
(5)《河北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21日,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发布关于《河北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提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议应当包括授权主体、授权运营范围、运营期限、权利义务、收益分配、退出情形、违约责任、资产处置等内容。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保护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各参与方的投入产出收益,依法依规维护数据资源资产权益。探索建立政府、企业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坚持依法合规、普惠公平的原则,合理确定数据产品的价格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参与方之间的收益分配。
链接:
(6)《河北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5月21日,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发布《河北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提到河北省数据主管部门制定发布数据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供需双方使用示范合同明确数据产品基本信息、交付方式、使用范围、交易价格、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终止后的处置方式等内容,提高数据交易的合规性。支持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产品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价有偿使用,使用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形成的产品由市场自主定价。鼓励多元化数据流通方式,加强数据的共享、开放、融合,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激发企业和个人数据流通交易活力,鼓励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数字技术创新,促进数据流通交易产业生态发展。
链接:
(7)《四川省2024年“数据要素×”重点工作方案》
2024年5月22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联合省委网信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6部门共同印发《四川省2024年“数据要素×”重点工作方案》,将国家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务实推进。
坚持数据主导,从国家文件提出的12个领域、51个细分方向出发,在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四川省发展实际,选择“看得准、做得成”的细分方向予以重点突破,包括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拓展四川省数字经济的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
《方案》共13章、43条,对应国家12个重点领域明确2024年度37项重点工作,并提出6项支持保障举措。重点领域方面,《方案》明确,四川省将推进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省级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和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行动,组织开展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推进旅游数智化综合服务平台、省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超大规模文化创意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和清洁能源气象服务应用场景,加快多源数据融合、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保障举措方面,《方案》提出,四川省将开展数据资源普查登记,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继续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市州行”活动,组织办好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四川省分赛,开展典型优秀案例评选汇编,发布“数据要素×”蓝皮书。
链接:
https://credit.sc.gov.cn/xysc/c100011/202405/64e3ce09a81c49968ba9d51217c8ac8d.shtml
(8)《黑龙江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2024年5月28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二部门发布《黑龙江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聚焦数字领域人才的培养供给、交流合作、创新创业、激励保障等事项,出台六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打出数字人才培育发展“组合拳”,构建具有龙江特色的数字人才培育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链接:
(9)《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4年5月30日,《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6条,涵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技术和数字生态创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以及为数字经济提供支撑保障等内容。
依据《条例》,数字基础设施相关规划应当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与交通、电力、市政、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相互衔接和协调;同时探索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依法依规、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
《条例》还对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规定,明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建设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计算、工业软件、量子信息等基础领域和前沿领域,推进基础算法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化发展,重点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北斗及卫星互联网、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智能机器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创意、数字健康、音视频、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重要数字产业集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实施制造工位、产线、车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和产品的智能化升级;统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公共安全等智能化创新应用。
链接:
https://www.hunan.gov.cn/hnszf/szf/hnzb_18/c102939/202411/02222gqgsdsddtcfvurptpusubvvggrfbfffbrhukgepdkfqnfkqserucnbsqdb/202406/t20240614_33327754.html
(10)《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4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自治区加强数字经济区域合作,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数字经济领先发展地区的合作交流,推动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公共数据标准统一、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智能制造协同发展,以及区域一体化协同治理和治理数字化应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开放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数字经济建设,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贸易、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条例》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安全可靠、自主可控、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共建共享、覆盖城乡、服务便捷的原则,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算力中心、数据中心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泛在实用、智能高效、绿色安全的数字经济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条例》提出,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应当建立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开放、共享动态调整机制,打破数据孤岛,破除数据壁垒,创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运营机制,满足市场合理需求。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条例》提出,推动发展服务器及存储、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电子级硅、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基础产业,培育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模型)、算力网络、虚拟现实、信创安全、高分对地观测、北斗导航、量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及园区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条例》提出推动能源、化工、稀土、钢铁、铝业、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行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
链接:
http://gxt.nmg.gov.cn/zwgk/fdzdgknr/zcwj_public/202406/t20240603_2517587.html
(11)《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5月30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主体,为数据处理者,即依法对原始数据实施采集、存储、加工、传输、使用、流通等处理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登记主体”。
登记主体可自行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受委托办理登记事宜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
合作处理数据的,可以共同或由协议约定的主体提出申请。接受他人委托处理数据的,可以根据协议由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统筹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范围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和运用等工作。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并发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链接:
https://zscqj.hubei.gov.cn/hdjl/dczj/yjzj.shtml?collectionId=2707&siteId=21&status=1
(12)《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31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象是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数据集合。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主体是数据处理者,即依法依规对原始数据进行获取、存储、加工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数据处理者享有对已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集合的持有、使用、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指导开展本省行政区域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登记机构具体承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链接:
https://scjgj.shanxi.gov.cn/zwgk/jgfl/gstg/202405/t20240531_9578185.shtml
- END -
▎数据要素解读系列
国内数据交易机构和数据局一览
国家数据要素政策一览
一文详解国家各部委的数据要素相关政策
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3年上半年)
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3年下半年)
一文详解2024年上半年国家数据要素相关政策
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4年一季度)
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4年4月份)
▎好书推荐
01
新书上架
本书由吴冬升、董志国两位博士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23年隆重出版。书中详细分析5G、智慧交通及自动驾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阐述城市公共交通、共享出行、智慧物流的最新进展。了解详情请点击:《新书上架!《5G与智慧交通,加速未来出行大变革》》
吴冬升 博士
▼点击下图链接购买
02
继2020年《5G与车联网技术》、2021年《从云端到边缘:边缘计算的产业链和行业应用》出版之后,吴冬升博士带领「5G行业应用」作家团队推出又一力作——《车联未来:5G车联网创新商业模式》。本书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聚焦5G车联网商业模式,探索车联网未来可持续性发展之路。了解详情请点击:《车联未来:5G车联网创新商业模式》
▼点击下图链接购买
03
《从云端到边缘:边缘计算的产业链与行业应用》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聚焦5G,由点及面全景解读边缘计算。在介绍5G时代边缘计算内涵和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和介绍边缘计算产业链的情况和边缘计算7大典型行业的应用。产业链方面涵盖上游、中游、下游。典型行业应用方面,包括交通行业(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智能交通、智慧道路)、安防行业、云游戏行业、工业互联网、能源互联网、智慧城市和智能家居等。了解详情请点击:《从云端到边缘:边缘计算的产业链和行业应用》
▼点击下图链接购买
04
本书系统剖析5G车联网整体架构、体系标准、关键技术、典型业务及应用场景等,对全球及国内车联网最新进展做了全面的扫描和分析,并对5G车联网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前景进行展望和预测,对于致力于5G及车联网产业研究、标准化及相关产品实现的广大从业者具有参考价值。了解详情请点击:《5G与车联网技术》
▼长按扫描下图二维码购买
关于我们
「5G行业应用」是聚集TMT行业资深专家的研究咨询平台,致力于在5G时代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客观、深入和极具商业价值的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利用5G实现战略转型和业务重构。本公众号专注提供5G行业最新动态及深度分析,覆盖通信、媒体、金融、汽车、交通、工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