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笔记-子类与继承

学习目标:

Java学习笔记-子类与继承

学习内容:

1、 子类与父类
2、 子类的继承性
3、 子类与对象
4、 掌握循环语句


学习时间:

1、 周一至周五晚上 7 点—晚上9点
2、 周六上午 9 点-上午 11 点
3、 周日下午 3 点-下午 6 点


学习产出:

**

一:子类与父类

**
1:继承,继承是指通过已经存在的类来构建新的类的机制。
2:父类:已存在的类被称为父类。
3:子类:继承已经存在的类而构成的新类就是子类(通过关键字extends来继承)
例如: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 }

二:子类的继承性

1:子类与父类在同一个包下的继承性
如果二者在同一个包下,那么子类可以继承父类中除了private类型的所有成员变量和方法。而且访问权限不会发生变化。
2:子类与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下的继承
如果二者不在同一个包下,子类只能继承父类中访问权限为protected以及public的成员变量与方法,而private类型与友好访问权限的成员变量和方法不会被继承。
** 对于protected型的变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子类在其他类中声明了一个对象,该对象只有当这两个类处于同一个包下,才能通过“.”运算符去调用protected的成员变量。

三:子类与对象

1:子类对象的特点:当子类利用其构造方法构造一个对象时,对象创建时,不仅为子类中的成员变量分配内存,其父类中的成员变量也被分配内存。(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父类成员变量都分配,只有子类继承的成员变量才会被分配。)
2:关于运算符instanceof
Java特有的双目运算符,左面的操作员是对象,右面的操作元是类,当左面的操作元是右面的类或者子类创建的对象时,表达式结果为true,否则就是false。 

四:成员变量的隐藏与方法重写

1:成员变量的隐藏
成员变量的隐藏是指当子类继承父类后,在子类中定义的变量与父类中变量的名字相同(类型可以不同)时,继承的成员变量就被隐藏。当子类中调用该变量时,调用的是子类定义的变量,而不是父类中继承过来的,需要调用被隐藏的变量时,可以通过调用父类成员方法来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2:方法的重写
所谓方法的重写就是指子类中重新定义一个方法,这个方法的类型和父类方法的类型一致,或者是父类方法的子类型(所谓子类型就是指如果父类方法的类型是“类”,那么允许子类重写的方法就是“子类”)并且这个方法的名字,参数个数,参数的类型和父类的方法完全相同时,这个新定义方法就覆盖了继承的方法,叫做方法的重写。只要某一个方法可以被子类继承,那么子类就拥有权利对该方法从重写。
3:重写方法的目的
子类可以通过重写将父类的状态和行为改变成自己的状态和行为。
4:关键字super
被子类隐藏的成员变量和方法无法通过正常的方式被调用,因此需要利用关键字super来实现对隐藏变量的调用。
例如:
super.x
super.f()
class Sum{
      int n;
      float f(){
      float sum=0;
      for(int i=0;i<=n;i++)
          sum=sum+i;
      return sum;
      }
    }
    class Average extends Sum{
    int n;     //隐藏的继承的成员变量
    float f(){     //方法发()的重写
         float c;
         super.n=n;   //通过关键字来调用被隐藏的成员变量
         return c/n;
         }
         float g(){
         float c;
         c=super.f();
         return c/2;
       }
   }

【注意】:当需要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时。且方法被重写时,需要利用关键字super来实现,且super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头一条语句。

五:final关键字

1:final类
当我们不希望自己的类或者成员变量被继承时我们既可以利用关键字final来实现。
例如:

final class A{
...
}

A就是一个final类,他将不允许被任何类继承,且不能有子类。
2:final方法
final修饰的父类中的方法不允许被子类重写,也意味着此方法不能为隐藏或者重写。
3:常量
被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为常量,不能被改变,且在定义时就被赋予初值。
例如:

class A{
final double PI=3.1415926; //PI为全局常量
.....
}

六:对象的上转型对象

假设有两个类 Student类与People类,且Student类是People类的子类。子类创建一个对象,并且把这个对象的引用放到父类的对象中时,例如:

People a;
a=new People();

或者

People a;
Student s=new Student();
a=s;

这是就称对象a是s的上转型对象,就好比说“学生是人“但是此时的学生的属性和功能就消失了。以为上转型对象会失去原对象的一些属性和功能,他的特点如下:
1: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不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
2:上转型对象可以访问子类继承或者隐藏的成员变量,也可以调用子类继承的方法或子类重写的实例方法。
【注】

1:不要将父类创建的对象和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混淆。
2:可以将对象的上转型对象在轻质转患到一个子类对象,这是该子类对象有具备了子类所有的属性和功能。
3:不可以将父类创建的对象的引用赋给子类声明的对象(不能说:“人是美国人”)。
4:如果子类重写了父类的静态方法,那么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不能调用子类重写的静态方法只能调用父类的静态方法
六:继承与多态
所谓的多态就是指,当一个类帮同时被多个子类继承时,每个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调用重写的父类方法时会出现多态性。例如:狗类与猫类均是继承动物类,他们有着不同的叫声属性。

七:abstract类与abstract方法

1:abstract类(抽象类)
一个类前面有abstract关键字修饰,那么这个类就是抽象类。
【注】
(1):abstract类中可以存在abstract方法和非abstract方法,同样abstract类也能够不存在abstract方法。例如

abstract class A{
 abstract int max(int x, int y);  //只声明不会具体实现
 int min(int x,int y){
  return x>y?x:y;
  }
}

(2):abstract类不能使用new运算符创建对象。abstract类只关心操作,不关心实现的具体细节。
(3):abstract类声明的对象可以作为其子类的上转型对象,而上转型对象是可以调用子类重写的方法的,可以通过这个特点是实现子类对抽象类的行为标准给出具体的行为。
2:abstract方法
在一个方法面前加上关键字abstract既实现了abstract方法的声明(准许声明,不允许实现),而且不能同时使用关键字abstract和fianl修饰一个方法。关键字static不能修饰abstract方法。

八:抽象编程思想

当我们设计某个重要的类的时候,我们不用具体去实现这个类,可以先编写一个抽象的类。可以通过上转型对象来实现类的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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