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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与类
对象是实体,需要被创建,为我们做事情。
类是规范,根据类的定义来创建对象。
例如:
对象 = 属性 + 服务
ps:把数据和对数据的操作放在一起——>封装
创建对象
new 对象名称();
对象名称 对象变量 = new 对象名称()
对象变量是对象的管理者
例:
让对象做事用运算符“.”
成员变量
类定义了对象中所具有的变量,这些变量称为成员变量。
每个对象有自己的变量,和同一个类的其他对象是分开的。
调用成员函数用this:this是成员函数的一个特殊的固有的本地变量,它表达了调用这个函数的那个对象。
成员变量初始化
成员变量在定义时就可以给出初始值。
没有给出初始值的成员变量,会自动获得0值(可能是0也可能是ture、flase)。
对象变量的0值表示没有管理任何对象,也可以主动给null值。
定义初始化可以调用函数,甚至可以使用已经定义的成员变量。
构造函数
如果有一个成员函数的名字和类的名字完全相同,则在创建这个类的每一个对象的时候会自动调用这个函数——>构造函数
这个函数不能有返回类型
函数重载
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函数,只要它们的参数表不同。
创建对象的时候给出不同的参数值,就会自动调用不同的构造函数。
通过this()还可以调用其他函数。
一个类里的同名但参数表不同的函数构成了重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