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命名空间

不知道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有没有注意到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当你创建一个表,名字为TEST。也许过几天当你做索引或者视图实验的时候,想再次创建一个名字为TEST的索引或视图的时候,ORACLE会提示你已经存在该对象。本来我也没太在意,我以为就是以前可能创建过一个同名的对象呗,可做的实验多了我发现好像里面有些蹊跷,比如说我有个表叫TEST,那么当我再创建一个TEST视图的时候就会报错,可我如果再创建的不是视图,而是一个叫做TEST的索引的时候,就不会报错。由此引申出了命名空间的概念,在这之间我一直没在ORACLE中思考过这个概念,只是在学习C++的时候知道有namespace。于是去网上搜了些相关资料,自己做了下实验,在这里小总结一下~

 

命名空间定义了一组对象类型,在命名空间里,对象的名字必须是唯一的,当然,在不同的命名空间里,是可以使用相同的的名字的。

 

下面的对象类型共享同一个命名空间:
• Tables
• Views
• Sequences
• Private synonyms
• Stand-alone procedures
• Stand-alone stored functions
• Packages
• Materialized views
• User-defined types

 

 

因此,如果数据库中有一个表叫做 TEST ,那么就不能再创建一个叫做 TEST 的视图,至少,在一个 schema 中是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的。

 

下面的对象类型有各自的命名空间:
• Indexes
• Constraints
• Clusters
• Database triggers
• Private database links
• Dimensions

 

 

所以你可以创建一个叫做 TEST 的索引,即使在相同的 schema 中。

 

不受 Schema 局限的对象类型( Non schema objects )有它们自己的命名空间,如下:
• User roles
• Public synonyms
• Public database links
• Tablespaces
• Profiles
• Parameter files (PFILEs) and server parameter files (SPFILEs)


所以两个Non-schema objects可以用相同的名字。

  • 1
    点赞
  • 3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1
    评论
评论 1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