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面规范
编写者:qrz2000
一、主要功能的规范
序 | 功能名称 | 功能简述 | 规范要求 |
1. | 新增 | 增加一条或多条记录 | 1) 新增的记录必须排在首页首行。 2) 提交失败后必须保留用户已输入的内容,以便再次提交。 3) 提交时需对主要标识字段进行重复值、空值(空格)判断。 |
2. | 修改 | 修改单条记录 | 4) 如界面存在复选按钮,勾选多条记录进行修改时,需给予只能对一条记录进行修改,默认为第一条的提示信息。 5) 修改时加载的内容都为该记录的实际内容,而不再为默认值。 6) 修改完成后必须回到原记录所在位置,且刷新显示修改后的值。 7) 提交失败后必须保留用户已修改的内容,以便再次提交。 8) 在查询条件下修改返回后如不满足查询条件则不显示。 9) 需对主要标识字段进行重复值、空值(空格)判断。 |
3. | 删除 | 删除一条或多条记录 | 10) 必须有确认删除的提示信息。 11) 删除成功后刷新不显示被删除的记录。 12) 删除成功后返回到原记录所在页面;而当原记录所在页不存在时,则返回上一页。 13) 当被删除的记录与其它记录存在关联时,请视需求界定给予不允许删除、更明细提示等信息。 |
4. | 查询 | 按各条件查询。 | 14) 每次查询后定位到首页。 15) 每次查询后保留当前查询条件。 16) 当查询条件较多时,请配以重置按钮一同使用。 17) 当未查询到任何记录时,需给予未查找相关记录的提示信息。 18) 除用户明确要求不需要外,需提供模糊查询及组合查询功能。 |
5. | 取消 | 取消当前修改并返回 | 19) 在数据量较多的页面中,当进行了修改后,取消请给予提示。 20) 取消返回到原记录所在位置。 |
6. | 保存 | 保存当前变更 | 21) 当保存所费时间较长时,需给予进度界面提示。 22) 必须控制不可以重复保存。 |
7. | 重置 | 恢复当前变更且不返回 | 23) 必须保证重置后与初始进入此页面时一致性。 |
8. | 返回 | 返回前一个页面 | 24) 当从一个页面点击按钮或链接进入子页面时,子页面必须提供返回按钮。 |
9. | 翻页 |
| 25) 带条件进行翻页时,翻页同时可执行查询功能。 26) 如翻页后进入子页面,子页面需从首页开始显示。 27) 如有单页复选功能,翻页后不保留选中状态。 |
10. | 全选 | 实现单页全选功能。 | 28) 勾选全选则选中当页所有记录。 29) 去掉当页某个记录的勾选,则全选也去掉勾选。 30) 翻页后,自动去掉已勾选的记录及全选的勾选。 |
二、界面通用规范
序 | 名称 | 简述 | 规范要求 |
11. | 默认值 | 各个页面都会存在默认值 | 31) 打开一个新界面,光标默认停留在第一个待输入的文本框中。 32) 当选择下拉框不存在默认值时,则默认为“请选择”;当存在默认值时,请绑定显示默认值。 |
12. | 必填项 | 对界面必填项的一些规范 | 33) 界面的必填项必须以红色*号标识出来。 34) 当必填项没有填写时,可在光标准备移走时,在文本框后以“请输入”红色文字标识。 35) 当界面排列较紧时,必填项没有填可以以弹出信息的方式来提示,光标移走时弹出或最后提交时弹出都可;但确定后必须停留在第一个待输入的文本框中。 |
13. | 控件显示 |
| 36) 可输入/选择框以正常色显示;不可输入/选择框以灰色显示; 37) 对于不可输入/选择框,通过鼠标或键盘都不可让光标定位至此控件。 |
14. | 提示语 | 提示信息的规范 | 38) 提示信息中标点符号请统一为全角符号。 39) 提示信息如有主语,请统一为‘您’。 40) 复杂的操作在成功后给予提示信息。 41) 需要后续操作的操作在成功后给予提示信息。 42) 提示信息不宜太长,宽度不能超过当前窗口的1/2;当超过此比例时,请视具体情况进行换行。 43) 当功能按钮为图片按钮时,光标停留需给予浮动提示信息。 |
15. | 键盘支持 | 由于用户还是会常用键盘进行操作,故提供一些简单的键盘支持是必要的。 | 44) 支持回车键提交。 45) 支持TAB键、Shift+tab键移动光标焦点。 46) TAB键移动遵循从左上至右下的原则。 |
16. | 界面传递 | 父窗体与子窗体的传递。 | 47) 当父窗体与子窗体都存在同样的查询条件时,父窗体已输入的查询条件必须被带到子窗体中。 48) 当子窗体的任何操作影响了父窗体的数据时,子窗体关闭返回必须刷新父窗体的数据。 49) 关闭父窗体必须连同子窗体一同关闭。 50) 子窗体的大小最好不要超过父窗体,且最好不要遮住父窗体的主要信息。 |
17. | 窗口嵌套 | 针对多层窗口的嵌套 | 51) 如果存在多层嵌套窗口,每层窗口弹出时都自动往右下移动一点点,以保证不遮盖上层窗口标题为准。 52) 窗口嵌套层次最好不超过3层。 |
18. | 输入框限制 | 对各种输入框的限制。 | 53) 只允许输入数字的输入框请控制不允许输入其它字符,而不是输入非法值后给予提示。 54) 只允许输入日期、时间的输入框请给予格式化,而不是输入非法值后再给予提示。 55) 当输入的内容达到了字段的长度限制时,请控制不允许再输入,而不是保存后自动截断或保存时给予提示。 56) 对非法字符的控制。限制不可以输入或提交时给予提示。(如’、”、<、<>) |
19. | 表单 | 对表单的相关规范。 | 57) 表头水平/垂直居中对齐。 58) 表单中内容如为定长,则为居中显示;如为不固定的中英文内容,则为居左显示;如为数值形式,则为居左显示。 59) 保证表格的宽度不被挤变形,对于不定长的内容,可固定显示宽度,当超出此显示宽度后,以……显示,光标停留后,详细内容再在浮动层显示。 |
20. | 快捷键的限制 | 由于IE本身的一些原因,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错误,故对其进行限制。 | 60) 在用户没有提供明确需求情况下,限制F5、IE工具栏、退格键(仅限页面不限输入框)、Ctrl+N的使用 61) 限制右键菜单的使用。 |
21. | 界面布局 | 对界面布局、分辨率的规范 | 62) 必须要能自适应1024*768、800*600两种分辨率。 63) 界面层次不宜超过3层。 64) 默认窗口设置下,不应出现水平、垂直滚动条。 65) 当界面内容超出显示区域时,以浮动层的形式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