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用c++设计一个不能被继承的类
在Java 中定义了关键字 final ,被 final 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但在 C++ 中没
有final 这个关键字,要实现这个要求还是需要花费一些精力。
首先想到的是在 C++ 中,子类的构造函数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同样,
子类的析构函数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析构函数。要想一个类不能被继承,我
们只要把它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都定义为私有函数。那么当一个类试图从
它那继承的时候,必然会由于试图调用构造函数、析构函数而导致编译错误。
可是这个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都是私有函数了,我们怎样才能得到该类
的实例呢?这难不倒我们,我们可以通过定义静态来创建和释放类的实例。
基于这个思路,我们可以写出如下的代码:
//
/
// Define a class which can't be derived from
//
/
class FinalClass1
{
public :
static FinalClass1* GetInstance()
{
return new FinalClass1;
}
static void DeleteInstance( FinalClass1* pInstance)
{
delete pInstance;
pInstance = 0;
}
private :
FinalClass1() {}
~FinalClass1() {}
};
这个类是不能被继承,但在总觉得它和一般的类有些不一样,使用起来也有
点不方便。比如,我们只能得到位于堆上的实例,而得不到位于栈上实例。
能不能实现一个和一般类除了不能被继承之外其他用法都一样的类呢?办法
总是有的,不过需要一些技巧。请看如下代码:
//
/
// Define a class which can't be derived from
//
/
template <typename T> class MakeFinal
{
friend T;
private :
MakeFinal() {}
~MakeFinal() {}
};
class FinalClass2 : virtual public MakeFinal<FinalClass2>
{
public :
FinalClass2() {}
~FinalClass2() {}
};
这个类使用起来和一般的类没有区别,可以在栈上、也可以在堆上创建实例。
尽管类 MakeFinal <FinalClass2> 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都是私有的,但由
于类 FinalClass2 是它的友元函数,因此在 FinalClass2 中调用 MakeFinal
<FinalClass2> 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都不会造成编译错误。
但当我们试图从 FinalClass2 继承一个类并创建它的实例时,却不同通过编
译。
class Try : public FinalClass2
{
public :
Try() {}
~Try() {}
};
Try temp;
由于类 FinalClass2 是从类 MakeFinal <FinalClass2> 虚继承过来的,在调
用 Try 的构造函数的时候,会直接跳过 FinalClass2 而直接调用 MakeFinal
<FinalClass2> 的构造函数。非常遗憾的是, Try 不是 MakeFinal
<FinalClass2> 的友元,因此不能调用其私有的构造函数。
基于上面的分析,试图从 FinalClass2 继承的类,一旦实例化,都会导致编
译错误,因此是 FinalClass2 不能被继承。这就满足了我们设计要求
8.虚函数
首先:强调一个概念
定义一个函数为虚函数,不代表函数为不被实现的函数。
定义他为虚函数是为了允许用基类的指针来调用子类的这个函数。
定义一个函数为纯虚函数,才代表函数没有被实现。
定义纯虚函数是为了实现一个接口,起到一个规范的作用,规范继承这个类的程序员必须实现这个函数。
1、简介
假设我们有下面的类层次:
- class A
- {
- public:
- virtual void foo()
- {
- cout<<"A::foo() is called"<<endl;
- }
- };
- class B:public A
- {
- public:
- void foo()
- {
- cout<<"B::foo() is called"<<endl;
- }
- };
- int main(void)
- {
- A *a = new B();
- a->foo(); // 在这里,a虽然是指向A的指针,但是被调用的函数(foo)却是B的!
- return 0;
- }
这个例子是虚函数的一个典型应用,通过这个例子,也许你就对虚函数有了一些概念。它虚就虚在所谓“推迟联编”或者“动态联编”上,一个类函数的调用并不是在编译时刻被确定的,而是在运行时刻被确定的。由于编写代码的时候并不能确定被调用的是基类的函数还是哪个派生类的函数,所以被成为“虚”函数。
虚函数只能借助于指针或者引用来达到多态的效果。
C++纯虚函数
一、定义
纯虚函数是在基类中声明的虚函数,它在基类中没有定义,但要求任何派生类都要定义自己的实现方法。在基类中实现纯虚函数的方法是在函数原型后加“=0”
virtual void funtion1()=0
二、引入原因
1、为了方便使用多态特性,我们常常需要在基类中定义虚拟函数。
2、在很多情况下,基类本身生成对象是不合情理的。例如,动物作为一个基类可以派生出老虎、孔雀等子类,但动物本身生成对象明显不合常理。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引入了纯虚函数的概念,将函数定义为纯虚函数(方法:virtual ReturnType Function()= 0;),则编译器要求在派生类中必须予以重写以实现多态性。同时含有纯虚拟函数的类称为抽象类,它不能生成对象。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
声明了纯虚函数的类是一个抽象类。所以,用户不能创建类的实例,只能创建它的派生类的实例。
纯虚函数最显著的特征是:它们必须在继承类中重新声明函数(不要后面的=0,否则该派生类也不能实例化),而且它们在抽象类中往往没有定义。
定义纯虚函数的目的在于,使派生类仅仅只是继承函数的接口。
纯虚函数的意义,让所有的类对象(主要是派生类对象)都可以执行纯虚函数的动作,但类无法为纯虚函数提供一个合理的缺省实现。所以类纯虚函数的声明就是在告诉子类的设计者,“你必须提供一个纯虚函数的实现,但我不知道你会怎样实现它”。
抽象类的介绍
抽象类是一种特殊的类,它是为了抽象和设计的目的为建立的,它处于继承层次结构的较上层。
(1)抽象类的定义: 称带有纯虚函数的类为抽象类。
(2)抽象类的作用:
抽象类的主要作用是将有关的操作作为结果接口组织在一个继承层次结构中,由它来为派生类提供一个公共的根,派生类将具体实现在其基类中作为接口的操作。所以派生类实际上刻画了一组子类的操作接口的通用语义,这些语义也传给子类,子类可以具体实现这些语义,也可以再将这些语义传给自己的子类。
(3)使用抽象类时注意:
• 抽象类只能作为基类来使用,其纯虚函数的实现由派生类给出。如果派生类中没有重新定义纯虚函数,而只是继承基类的纯虚函数,则这个派生类仍然还是一个抽象类。如果派生类中给出了基类纯虚函数的实现,则该派生类就不再是抽象类了,它是一个可以建立对象的具体的类。
• 抽象类是不能定义对象的。
总结:
1、纯虚函数声明如下: virtual void funtion1()=0; 纯虚函数一定没有定义,纯虚函数用来规范派生类的行为,即接口。包含纯虚函数的类是抽象类,抽象类不能定义实例,但可以声明指向实现该抽象类的具体类的指针或引用。
2、虚函数声明如下:virtual ReturnType FunctionName(Parameter);虚函数必须实现,如果不实现,编译器将报错,错误提示为:
error LNK****: unresolved external symbol "public: virtual void __thiscall ClassName::virtualFunctionName(void)"
3、对于虚函数来说,父类和子类都有各自的版本。由多态方式调用的时候动态绑定。
4、实现了纯虚函数的子类,该纯虚函数在子类中就编程了虚函数,子类的子类即孙子类可以覆盖该虚函数,由多态方式调用的时候动态绑定。
5、虚函数是C++中用于实现多态(polymorphism)的机制。核心理念就是通过基类访问派生类定义的函数。
6、在有动态分配堆上内存的时候,析构函数必须是虚函数,但没有必要是纯虚的。
7、友元不是成员函数,只有成员函数才可以是虚拟的,因此友元不能是虚拟函数。但可以通过让友元函数调用虚拟成员函数来解决友元的虚拟问题。
8、析构函数应当是虚函数,将调用相应对象类型的析构函数,因此,如果指针指向的是子类对象,将调用子类的析构函数,然后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
有纯虚函数的类是抽象类,不能生成对象,只能派生。他派生的类的纯虚函数没有被改写,那么,它的派生类还是个抽象类。
定义纯虚函数就是为了让基类不可实例化化
因为实例化这样的抽象数据结构本身并没有意义。
或者给出实现也没有意义
实际上我个人认为纯虚函数的引入,是出于两个目的
1、为了安全,因为避免任何需要明确但是因为不小心而导致的未知的结果,提醒子类去做应做的实现。
2、为了效率,不是程序执行的效率,而是为了编码的效率。
- class A
- {
- public:
- virtual void foo()
- {
- cout<<"A::foo() is called"<<endl;
- }
- };
- class B:public A
- {
- public:
- void foo()
- {
- cout<<"B::foo() is called"<<endl;
- }
- };
- int main(void)
- {
- A *a = new B();
- a->foo(); // 在这里,a虽然是指向A的指针,但是被调用的函数(foo)却是B的!
- return 0;
- }
1.为什么要引入虚拟继承
虚拟继承是多重继承中特有的概念。虚拟基类是为解决多重继承而出现的。如:类D继承自类B1、B2,而类B1、B2都继承自类A,因此在类D中两次出现类A中的变量和函数。为了节省内存空间,可以将B1、B2对A的继承定义为虚拟继承,而A就成了虚拟基类。实现的代码如下:
class A
class B1:public virtual A;
class B2:public virtual A;
class D:public B1,public B2;
虚拟继承在一般的应用中很少用到,所以也往往被忽视,这也主要是因为在C++中,多重继承是不推荐的,也并不常用,而一旦离开了多重继承,虚拟继承就完全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因为这样只会降低效率和占用更多的空间。
2.引入虚继承和直接继承会有什么区别呢
由于有了间接性和共享性两个特征,所以决定了虚继承体系下的对象在访问时必然会在时间和空间上与一般情况有较大不同。
2.1时间:在通过继承类对象访问虚基类对象中的成员(包括数据成员和函数成员)时,都必须通过某种间接引用来完成,这样会增加引用寻址时间(就和虚函数一样),其实就是调整this指针以指向虚基类对象,只不过这个调整是运行时间接完成的。
2.2空间:由于共享所以不必要在对象内存中保存多份虚基类子对象的拷贝,这样较之多继承节省空间。虚拟继承与普通继承不同的是,虚拟继承可以防止出现diamond继承时,一个派生类中同时出现了两个基类的子对象。也就是说,为了保证这一点,在虚拟继承情况下,基类子对象的布局是不同于普通继承的。因此,它需要多出一个指向基类子对象的指针。
3.笔试,面试中常考的C++虚拟继承的知识点
第一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 第四种情况:
class a class a class a class a
{ { { {
virtual void func(); virtual void func(); virtual void func(); virtual void func();
}; }; char x; char x;
class b:public virtual a class b :public a }; };
{ { class b:public virtual a class b:public a
virtual void foo(); virtual void foo(); { {
}; }; virtual void foo(); virtual void foo();
}; };
如果对这四种情况分别求sizeof(a), sizeof(b)。结果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输出结果:(在vc6.0中运行)
第一种:4,12
第二种:4,4
第三种:8,16
第四种:8,8
想想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每个存在虚函数的类都要有一个4字节的指针指向自己的虚函数表,所以每种情况的类a所占的字节数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那么类b的字节数怎么算呢?看“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采用的是虚继承,那么这时候就要有这样的一个指针vptr_b_a,这个指针叫虚类指针,也是四个字节;还要包括类a的字节数,所以类b的字节数就求出来了。而“第二种”和“第四种”情况则不包括vptr_b_a这个指针,这回应该木有问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