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成交价格确定方法详解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时间优先原则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2、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 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价格确定方法是一致的 都由系统撮合原则决定 价格优先大于时间优先

价格是取排队中的最低价卖价等于最高价买入价这个等值 如果没有相等的价位 就会出现长时间无成交现象
因为现在是特大牛市 几乎每个股票都不停的成交
在中国2年以前的熊市和全球各大股市评级为C级以下的股票 一天长时间没有成交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不是平均值的例子 买一 10.00 卖一10.10 此时就不会有成交 直到有人愿意在10.00以下卖出或10.10以上买入才会成交而不会以10.05元成交
简单的说就是 买入的实际成交价永远不会高于你的申报价
卖出正好相反



回复您补充的问题:买入价格是4块然后有人3.9出卖 也是能以3.9成交的
举个例子:当前的
卖一3.90 卖二3.91 卖三3.92
买一3.89 买二3.88 买三3.87
而你报出的买入价格是4元 只要您买的数量小于或等于卖一上的数量 就会全部以3.90元成交 如果您买入数量略大于卖一数量那么就会大部分3.90成交 小部分3.91成交 数量再大依此类推

这里送给您的经验:如果您买入的数量不是超大 而您想买入这只股票正在上升 就报一个远高于卖一的买价 就像您说的4.00就不错系统会以最合理的卖价为您撮合 但您报的买价不要高于涨停价 否则就无效了
如果你报的买价正好等于卖一 经常会出现不成交的现象 那是因为你报出买价的同时 有大量其他人也在买入这一点的时间内很可能卖一的价格已经没有卖盘了 你就得花时间撤单重新买入 往往最后成交价会远高于当时的价格 得不偿失 卖出则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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