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A re-introduction to JavaScript
介绍:
为什么重新介绍javascript呢?因为javascript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容易被误解的语言。虽然经常被当成一个玩具嘲笑,但在它具有欺骗性的简单特性下面展现的是强大的语言特性。在2005年推出了许多高性能的javascript应用,表明对这项技术深入了解,对于任何web开发者来说都是一项非常有用的技能。
首先,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这门语言的历史。1995年,Brendan Eich,网景的一名工程师,发明了javascript,并在1996年年初随网景2.0首次发布。它最初是被称作LiveScript,但在一个不幸的营销策略中被改名,尝试利用sun公司的Java语言的普及--达到推广javascript的目的—尽管两个很少有共同之处。这是它们至今混淆不清的原因。
三个月后,微软捆绑IE发布了一个非常兼容javascript的版本,叫做Jscript,网景把这门语言提交到ECMA International,一个欧洲标准组织,这个组织在1997年颁布了ECMAScript的第一个版本。随后这个标准做了一些很有影响力的更新,并在1999年发布了ECMAScript3,这个标准至今依然相当稳定。由于语言的复杂性造成的政治差异,从而导致它的第四代标准被丢弃了。然而ECMAScript5中引入了许多第四版中内容,并于2009年9月发布。
它拥有的稳定性,对于开发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它提供多变的实现并节省大量时间。我打算一直专注于第三版,因为熟悉,我自始至终都会坚持javaScript的标准
不同于大多数编程语言,javascript语言没有输入和输出的概念。它被设计作为一个脚本语言运行在宿主环境中,并且依靠宿主环境提供对外界的交互机制。最常见的宿主环境是浏览器,但是javascript解释器也可以在诸如Adobe Acrobat、photoshop、Yahoo的widget引擎中被找到,也被当做服务器侧环境,像nodejs。然而javascript的一系列的应用领域才刚刚开始。其中也包括非关系型数据库,像开源的Apache CouchDB,或者完全的桌面环境,像GNOME(GNU/Linux操作系统上非常流行的图形界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