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博客:Ask马小向的专栏,网址:http://blog.csdn.net/happymatilian/article/details/48440073
1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例如:写一个WinForm应用程序,需要将数据库的操作、文件的操作、算法的运用等,不需要将这些都写在Form这样的类中。应该将它们各自分开,应对将来的变化。或许你在写另外一个From类的时候,也需要用到文件操作,那样你就可以复用文件操作的类了,不用粘贴复制代码了。
2 开发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是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Inversion Principle):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例如:客户端对数据库的插入操作。最初只是将数据保存到MySql数据库,现在需要保存数据到Oracle数据库。我们应该对插入操作进行抽象,MySql和Oracle实现插入操作的具体内容,使客户端依赖与插入操作,而不应该依赖与MySql数据库的操作或Oracle数据库操作。
4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Substituent Principe.):子类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意思是,子类必须具有父类的所有特性。
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多个专用的接口优于一个单一的通用接口。不要把所有的方法都添加到一个接口中。
例如:还是列举狼类和羊类,它们都具有奔跑的方法,但狼具有食肉这一方法,而羊类不具有食肉这一方法。这时可以定义两个接口,让狼类继承奔跑接口和食肉接口即可,而羊类继承奔跑接口即可。

被折叠的 条评论
为什么被折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