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学习业务知识,看到了刑事案件公检法处理案件的职责,又想到了最近的白银杀人案件,于是产生了几个问题。
1.如果发生了刑事案件,受害人也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法院未定罪的都是嫌疑人不是罪犯),可以直接去法院立案吗?如果犯罪嫌疑人跑了没抓到可以去法院立案吗?
2.如果发生刑事案件,去公安机关报案了,那么必须要通过以下流程公安机关侦查——检查院审查起诉才能到法院立案吗?公安机关不能跳过检查院立案吗?
3.类似白银案件的多年未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悬案,那是不是一直都没有到法院立案呀?
4.追诉期最长是20年,那白银案件从1988年到现在已经超过20年了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找度娘了解了刑事诉讼法,以及追诉期限,对以上问题作出回答和总结。
1.公检法之间的关系——源自刑事诉讼法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2)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发生刑事案件,一般是要进行公诉的,也就是走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公诉——法院立案的流程;
但是,刑诉法也增加了自诉的可能,自诉案件由法院受理,但需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