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有关说明
一、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应税所得共包括9大类。对我院扣缴的收入包括:工资、岗位津贴、课时贴、各种成教课时补贴、各种奖金、加班费等。
二、我院工资条上个税的由来
我院职工工资条上的个税:是由上个月的实际收入所确定的。即2007年10月份工资条上的个税,由2007年9月份的所有收入确定。
三、个税税率
计税收入1600元(含1600元)内不纳税,超过1600元的收入按以下税率分别计算个税:
0-500元:税率0.05(即收入1600-2100元)
500-2000元:税率0.1(即收入2100-3600元)
2000-5000元:税率0.15(即收入3600-6600元)
5000-20000元:税率0.2(即收入6600-21600元)……
计税收入
=
应发工资
+
津贴
+
奖金―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儿保
财务处真诚欢迎全院教职员工的询问、赐教、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