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问题由来: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重新测试。
解决方案: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涉及中最基础的涉及原则,它指导我们如何建立稳定灵活的系统,开闭原则可能是设计模式六项原则中定义最模糊的一个了,它只告诉我们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可是到底如何才能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病没有明确的告诉我们,以前,如果有人告诉我们"你进行涉及的时候一定要遵守开闭原则",我会觉得他什么都没说,但是貌似有什么都说了,因为开闭原则真的太虚了。
再仔细思考以及自己阅读很多涉及模式的文章后,终于对开闭原则有了一点认识,其实我们遵循涉及模式前面5大原则,以及使用23种设计模式的目的就是遵守开闭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对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好了,设计出的软件自然是符合开闭原则的,这个开闭原则则更像是前面5项原则遵守成都的平均得分,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好,平均分自然就高,说明软件涉及开闭原则遵守的好,如果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不好,则说明开闭原则遵循的不好。
其实笔者认为,开闭原则无非就是想表达这样一层意思: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因为抽象灵活性好,适应性广,只要抽象的合理,可以基本保持软件架构的稳定,而软件中易变的细节,我们用从抽象派生的实现类来进行扩展,当软件需要发生变化时,我们只需要根据需求重新派生一个实现类扩展就可以了,当然前提是我们的抽象要合理,要对需求的变更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才行。
说到这里,再回想一下前面说的5项原则,恰恰是告诉我们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的注意事项而已,单一职责原则告诉我们实现类要职责单一,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不要破坏继承体系;依赖倒置原则告诉我们要面向借口编程,借口隔离原则告诉我们在设计借口的时候要精简单一,迪米特法则告诉我们要降低耦合,而开闭原则则是总纲,它告诉我们要对外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最后说明一下如何去遵守这六个原则,对这六个原则的遵守并不是是和否的问题,而是多和少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一般不会说有没有遵守,而是说遵守成都的多少,任何事都是过犹不及的,设计模式的6个原则也是一样,制定这6个原则的目的病不是要我们刻板的遵守他们,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对他们的遵守程度只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就算是良好的涉及,我们用一副图来说明下。
图-1
图中的每一条维度各代表一项原则,我们依据对这项原则的遵守程度在维度上画一个点,则如果对这项原则遵守的合理的话,这个点应该落在红色的同心圆内部,如果遵守的差,点将会在小圆内部,如果多度遵守,点将会落在大圆外部,一个良好的涉及体现在图中,应该是6个顶点都在同心圆中的六边形。
图-2
在上图中,设计1、设计2属于良好设计,它们对6项原则的遵守程度都在合理的范围内,设计3、设计4虽然有些不足,但是也基本可以接受,设计5是严重不足,对各项原则都没有良好的遵守,而设计6则遵守过度了,设计5和6都是波切需要重构的设计。
在这里,设计模式的6大原则就写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