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打开的文件没有进行close(),在系统中会占用一个文件描述符。对于 文件描述符 这个在系统中是有一定的数目。所有一定要关闭
Linux 默认的进程打开文件上限是1024个,可以通过ulimit -n查看。很多系统上限可以通过修改/etc/security/limits.conf文件改变,这个文件有详细的注释,对如何修改做了说明。如果希望 把所有用户的进程打开文件上限改为65536,可以加入下面两行 * soft nofile 65535 * hard nofile 65535
问题:
1,对于没有关闭的文件,如何 通过linux命令进行查找得到?
2,如果你的进程已经关闭,打开的文件资源会不会关闭?跟系统有关?还是跟编写的语言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