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必知必会之(28)指针比较的含义

1、在c++中,一个对象可以有多个有效的地址,因此,指针比较不是地址问题,而是对象同一性问题:

class Shape {  ....   };

class Subject  {   ...   };

class ObservedBlob : public Shape,  public  Subject  {  ....   };


在这个类层次结构中,ObservedBlob同时派生于Shape和Subject,并且由于是公有派生,因此存在从ObservedBlob到任一个基类的预定义转换:

ObservedBlob  *ob = new ObservedBlob;

Shape *s = ob;    //预定义转换

Subject *subj = ob;       //预定义转换


存在这样的转换,意味着一个指向ObservedBlob的指针可以与指向其任何一个基类的指针进行比较:

if( ob == s)  ....

if( subj == ob)...

这两个条件表达式的结构均为true,即使ob、s和subj中包含的地址并不相同。


2、不管是那种对象布局,ob、s和subj都指向一个ObservedBlob对象,因此编译器必须确保ob与s和subj的比较结果均为true(不能拿s与subj进行比较,因为它们之间不具有继承关系)。

编译器通过将参与比较的指针值之一调整一定的偏移量来完成这种比较。例如,表达式:

ob  == subj;

可能被(不那么严格)翻译为:

ob ? (ob+delta == subj )  :   ( subj == 0)


delta是Subject子对象在ObservedBlob对象中的偏移量。

换句话说,如果ob和subj都是空指针的话,它们就是相等的,否则ob被调整为指向其Subject基类子对象,然后再和subj进行比较。


3、一般而言,当我们处理指向对象的指针或引用时,必须小心避免丢失类型信息。

指向void的指针是常见的错误:

void *v = subj;

if( ob == v)       //不相等

一旦通过将其复制到void*从而去掉subj中包含的地址的类型信息,编译器就只好依赖原始地址比较了,而这样的比较对于指向类对象的指针来说,很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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