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


  前言:接触项目开发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今天想回过头来写写以前学过的基础知识的想法。一是原来刚开始学习接触编程,一个人跌跌撞撞摸索着往前走,初学的时候很多东西理解的也懵懵懂懂,后来实践的多了,有些东西才慢慢清楚;二是经过一定的实践之后,反过头来再去学习一些基础东西才能够理解的更透彻;三是有些东西基础但是确很重要,是值得好好搞一搞的。

面向对象

  面向对象(Object Oriented)是一种新兴的程序设计方法,或者是一种新的程序设计规范(paradigm),其基本思想是使用对象、类、继承、封装、多态等基本概念来进行程序设计。从现实世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即对象)出发来构造软件系统,并且在系统构造中尽可能运用人类的自然思维方式。

对象

  对象是系统中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实体,它是构成系统的一个基本单位。一个对象由一组属性和对这组属性进行操作的一组服务组成。
  类的实例化可生成对象,一个对象的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生成、使用、消除。
  当不存在对一个对象的引用时,该对象成为一个无用对象。Java的垃圾收集器自动扫描对象的动态内存区,把没有引用的对象作为垃圾收集起来并释放。当系统内存用尽或调用System.gc( )要求垃圾回收时,垃圾回收线程与系统同步运行。

  类是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一组对象的集合,它为属于该类的所有对象提供了统一的抽象描述,其内部包括属性和方法两个主要部分。在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中,类是一个独立的程序单位,它应该有一个类名并包括属性和方法两个主要部分。
  Java中的类实现包括两个部分:类声明和类体。

类声明

[public][abstract|final] class className [extends superclassName] [implements interfaceNameList]{……}

  其中,修饰符public,abstract,final 说明了类的属性,className为类名,superclassName为类的父类的名字,interfaceNameList为类所实现的接口列表。

类体

class className{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static] [final] [transient] [volatile] type variableName;//成员变量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static] [final | abstract] [native] [synchronized] returnType methodName([paramList]) [throws exceptionList]{
        statements
    }//成员方法
}

成员变量限定词的含义:

  • static: 静态变量(类变量)
  • final: 常量;transient: 暂时性变量,用于对象存档,用于对象的串行化
  • volatile: 贡献变量,用于并发线程的共享
    方法的实现也包括两部分内容:方法声明和方法体。

方法声明

方法声明中的限定词的含义:

  • static: 类方法,可通过类名直接调用
  • abstract: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 final: 方法不能被重写
  • native: 集成其它语言的代码
  • synchronized: 控制多个并发线程的访问
      方法声明包括方法名、返回类型和外部参数。其中参数的类型可以是简单数据类型,也可以是复合数据类型(又称引用数据类型)。
      对于简单数据类型来说,java实现的是值传递,方法接收参数的值,但不能改变这些参数的值。如果要改变参数的值,则用引用数据类型,因为引用数据类型传递给方法的是数据在内存中的地址,方法中对数据的操作可以改变数据的值。

方法体

  方法体是对方法的实现,它包括局部变量的声明以及所有合法的Java指令。方法体中声明的局部变量的作用域在该方法内部。若局部变量与类的成员变量同名,则类的成员变量被隐藏。
  为了区别参数和类的成员变量,我们必须使用this。this用在一个方法中引用当前对象,它的值是调用该方法的对象。返回值须与返回类型一致,或者完全相同,或是其子类。当返回类型是接口时,返回值必须实现该接口。

构造方法

  • 构造方法是一个特殊的方法。Java 中的每个类都有构造方法,用来初始化该类的一个对象。
  • 构造方法具有和类名相同的名称,而且不返回任何数据类型。
  • 重载经常用于构造方法。
  • 构造方法只能由new运算符调用

创建对象

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创建对象的过程也叫类的实例化。对象是以类为模板来创建的。
在Java中,使用new关键字来创建对象,一般有以下三个步骤:

  • 声明:声明一个对象,包括对象名称和对象类型。
  • 实例化: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对象。
  • 初始化:使用new创建对象时,会调用构造方法初始化对象。

例如:

Dog myDog; // 声明一个对象
myDog = new Dog("花花", 3); // 实例化

也可以在声明的同时进行初始化:

Dog myDog = new Dog("花花", 3);

访问成员变量和方法

通过已创建的对象来访问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例如:

// 实例化
Dog myDog = new Dog("花花", 3);
// 通过点号访问成员变量
myDog.name;
// 通过点号访问成员方法
myDog.bark();

下面的例子演示了如何访问成员变量和方法:

public class Dog{
    String name;
    int age;

    Dog(String name1, int age1){
        name = name1;
        age = age1;
        System.out.println("感谢主人领养了我");
    }

    void bark(){
        System.out.println("汪汪,不要过来");
    }

    void hungry(){
        System.out.println("主人,我饿了");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
        Dog myDog = new Dog("花花", 3);
        // 访问成员变量
        String name = myDog.name;
        int age = myDog.age;
        System.out.println("我是一只小狗,我名字叫" + name + ",我" + age + "岁了");
        // 访问方法
        myDog.bark();
        myDog.hungry();
    }
}

运行结果:

感谢主人领养了我
我是一只小狗,我名字叫花花,我3岁了
汪汪,不要过来
主人,我饿了

面向对象的基本特性

封装

  封装性就是尽可能的隐藏对象内部细节,对外形成一道边界,只保留有限的接口和方法与外界进行交互。封装的原则是使对象以外的部分不能随意的访问和操作对象的内部属性,从而避免了外界对对象内部属性的破坏。
  可以通过对类的成员设置一定的访问权限,实现类中成员的信息隐藏。

  • private:类中限定为private的成员,只能被这个类本身访问。如果一个类的构造方法声明为private,则其它类不能生成该类的一个实例。
  • default:类中不加任何访问权限限定的成员属于缺省的(default)访问状态,可以被这个类本身和同一个包中的类所访问。
  • protected:类中限定为protected的成员,可以被这个类本身、它的子类(包括同一个包中以及不同包中的子类)和同一个包中的所有其他的类访问。
  • public:类中限定为public的成员,可以被所有的类访问。
    这里写图片描述

继承

子类的对象拥有父类的全部属性与方法,称作子类对父类的继承。

  • Java中父类可以拥有多个子类,但是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称为单继承。
  • 继承实现了代码的复用。
  • Java中所有的类都是通过直接或间接地继承java.lang.Object类得到的。
  • 子类不能继承父类中访问权限为private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即命名与父类同名的成员变量。

Java中通过super来实现对父类成员的访问,super用来引用当前对象的父类。super 的使用有三种情况:

  • 访问父类被隐藏的成员变量,如:super.variable;
  • 调用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如:super.Method([paramlist]),super()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 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如:super([paramlist]);

多态

  对象的多态性是指在父类中定义的属性或方法被子类继承之后,可以具有不同的数据类型或表现出不同的行为。这使得同一个属性或方法在父类及其各个子类中具有不同的语义。例如:”几何图形”的”绘图”方法,”椭圆”和”多边形”都是”几何图”的子类,其”绘图”方法功能不同。
  Java的多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由方法重载实现的静态多态性(编译时多态)和方法重写实现的动态多态性(运行时多态)。

  • 编译时多态:在编译阶段,具体调用哪个被重载的方法,编译器会根据参数的不同来静态确定调用相应的方法。
  • 运行时多态:由于子类继承了父类所有的属性(私有的除外),所以子类对象可以作为父类对象使用。程序中凡是使用父类对象的地方,都可以用子类对象来代替。一个对象可以通过引用子类的实例来调用子类的方法。

重载

  • 方法重载是让类以统一的方式处理不同数据类型的手段。
  • 一个类中可以创建多个方法,它们具有相同的名字,但具有不同的参数和不同的定义。调用方法时通过传递给它们的不同参数个数和参数类型来决定具体使用哪个方法。
  • 返回值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无法以返回型别作为重载函数的区分标准。

重写

  • 子类对父类的方法进行重新编写。如果在子类中的方法与其父类有相同的的方法名、返回类型和参数表,我们说该方法被重写 (Overriding)。
  • 如需父类中原有的方法,可使用super关键字,该关键字引用了当前类的父类。
  • 子类函数的访问修饰权限不能低于父类的。

10个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是OOPS(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 System,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系统)编程的核心,但大多数Java程序员追逐像Singleton、Decorator、Observer这样的设计模式,而不重视面向对象的分析和设计。甚至还有经验丰富的Java程序员没有听说过OOPS和SOLID设计原则,他们根本不知道设计原则的好处,也不知道如何依照这些原则来进行编程。
众所周知,Java编程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要追求高内聚和低耦合的解决方案和代码模块设计。查看Apache和Sun的开放源代码能帮助你发现其他Java设计原则在这些代码中的实际运用。Java Development Kit则遵循以下模式:BorderFactory类中的工厂模式、Runtime类中的单件模式。你可以通过Joshua Bloch的《Effective Java》一书来了解更多信息。我个人偏向的另一种面向对象的设计模式是Kathy Sierra的Head First Design Pattern以及Head First Object Oriented Analysis and Design。
虽然实际案例是学习设计原则或模式的最佳途径,但通过本文的介绍,没有接触过这些原则或还在学习阶段的Java程序员也能够了解这10个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其实每条原则都需要大量的篇幅才能讲清楚,但我会尽力做到言简意赅。

原则1: DRY(Don’t repeat yourself)

即不要写重复的代码,而是用“abstraction”类来抽象公有的东西。如果你需要多次用到一个硬编码值,那么可以设为公共常量;如果你要在两个以上的地方使用一个代码块,那么可以将它设为一个独立的方法。SOLID设计原则的优点是易于维护,但要注意,不要滥用,duplicate 不是针对代码,而是针对功能。这意味着,即使用公共代码来验证OrderID和SSN,二者也不会是相同的。使用公共代码来实现两个不同的功能,其实就是近似地把这两个功能永远捆绑到了一起,如果OrderID改变了其格式,SSN验证代码也会中断。因此要慎用这种组合,不要随意捆绑类似但不相关的功能。

原则2: 封装变化

在软件领域中唯一不变的就是“Change”,因此封装你认为或猜测未来将发生变化的代码。OOPS设计模式的优点在于易于测试和维护封装的代码。如果你使用Java编码,可以默认私有化变量和方法,并逐步增加访问权限,比如从private到protected和not public。有几种Java设计模式也使用封装,比如Factory设计模式是封装“对象创建”,其灵活性使得之后引进新代码不会对现有的代码造成影响。

原则3:开闭原则

即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是另一种非常棒的设计原则,可以防止其他人更改已经测试好的代码。理论上,可以在不修改原有的模块的基础上,扩展功能。这也是开闭原则的宗旨。

原则4:单一职责原则

类被修改的几率很大,因此应该专注于单一的功能。如果你把多个功能放在同一个类中,功能之间就形成了关联,改变其中一个功能,有可能中止另一个功能,这时就需要新一轮的测试来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

原则5:依赖注入或倒置原则

这个设计原则的亮点在于任何被DI框架注入的类很容易用mock对象进行测试和维护,因为对象创建代码集中在框架中,客户端代码也不混乱。有很多方式可以实现依赖倒置,比如像AspectJ等的AOP(Aspect Oriented programming)框架使用的字节码技术,或Spring框架使用的代理等。

原则6:优先利用组合而非继承

如果可能的话,优先利用组合而不是继承。一些人可能会质疑,但我发现,组合比继承灵活得多。组合允许在运行期间通过设置类的属性来改变类的行为,也可以通过使用接口来组合一个类,它提供了更高的灵活性,并可以随时实现。《Effective Java》也推荐此原则。

原则7:里氏代换原则(LSP)

根据该原则,子类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基类,也就是说使用基类的方法或函数能够顺利地引用子类对象。LSP原则与单一职责原则和接口分离原则密切相关,如果一个类比子类具备更多功能,很有可能某些功能会失效,这就违反了LSP原则。为了遵循该设计原则,派生类或子类必须增强功能。

原则8:接口分离原则

采用多个与特定客户类有关的接口比采用一个通用的涵盖多个业务方法的接口要好。设计接口很棘手,因为一旦释放接口,你就无法在不中断执行的情况下改变它。在Java中,该原则的另一个优势在于,在任何类使用接口之前,接口不利于实现所有的方法,所以单一的功能意味着更少的实现方法。

原则9: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该原则可以使代码更加灵活,以便可以在任何接口实现中使用。因此,在Java中最好使用变量接口类型、方法返回类型、方法参数类型等。《Effective Java》 和《head first design pattern》书中也有提到。

原则10:委托原则

该原则最典型的例子是Java中的equals() 和 hashCode() 方法。为了平等地比较两个对象,我们用类本身而不是客户端类来做比较。这个设计原则的好处是没有重复的代码,而且很容易对其进行修改。

总之,希望这些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能帮助你写出更灵活更好的代码。理论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需要开发者在实践中去运用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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