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帽、Novell遭受专利侵权指控的背景

       109日,美国红帽、Novell公司遭受专利侵权指控,两者被告上了法庭。这是世界上第一起针对Linux(发布商)的专利侵权官司,备受各方密切关注。

信息技术(IT)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久,亲身经历其中的人大都健在,因而,目前打一场有关“Linux侵权”的官司,确实很有意义,证人(历史见证人)都健在。

       记得,本月初,微软总裁Steve Ballmer又对Linux发出专利侵权警告,不是他有先见之明(prophet),而是他被事先告知(well informed)即将要发生一场针对Linux的专利侵权官司。这场官司很有意思,原告原本就是一个“专利渔翁”(“Patent Troll Tracker”,即收购一些专利,再等待时机,控告“捕获的对象”侵权,以谋求自己私利的小企业),控告红帽、Novell公司“侵犯”了他们买来的“技术专利”,指控红帽、Novell公司不仅自己直接侵权,而且教唆(induce)别人也跟着侵权,要求美国法院出面加以制止。我们把话说明白了,要是这个“专利渔翁”打胜了这场专利官司,那么,红帽、Novell的一切Linux业务(“Transact Business”)就要全部停摆,微软心里面就要笑了。但是,情况如何呢?

       原告的控告书一共5页,主要指控红帽、Novell侵犯了所谓“User Interface With Multiple Workspaces for Sharing Display System Objects” which issued on December 10, 1991”(美国在19911210日发布的“在多窗口(Workspaces)分享一个显示系统对象的用户接口”)。在这里,所谓“侵犯专利”是指“销售和供应包含了这些专利技术的产品”。(注意:Ubuntu的发行商Canonical公司不在美国境内注册(欧洲的“人岛”),原告没法去控告ubuntu专利侵权,心里干着急。)这份控告书,自1010日在互联网上发布之后,仅仅两天时间,就有1,000多人发帖子(在Groklaw网站),指出许多“居前技术”(“Prior-art”),比如,Linux的常用文字编辑器vi等,意思是原告依据的所谓“美国专利”简直就是一个“大笑话”。

       我们是这场软件专利官司的“局外人”,任他们打去,我们在一旁观看“好戏”。这里还要指出,原告的顶头上司就是今年7月加盟Acacia,被任命为副总裁的Jonathan Taub先生,此人原是微软的部门经理(自2002年起,曾获2006年微软“英雄”称号和“关键成就”大奖),微软总裁Steve Ballmer不会不认识他。控告红帽,必须涉及Novell公司,因为他们采用的是一样的技术,微软不宜亲自出面,只好由“专利渔翁”跳出来表演,够热闹的了。微软不敢直接出面控告Linux,是很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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